服務對象:國際老師 請點選下方項目名稱,便可展開相關說明。 A 工作證(外籍教師) 申請工作許可應備文件:外國籍教師須至遲於聘期開始日前10日檢附照片、有效護照、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聘書正反面及校教評會紀錄(上述資料均為pdf電子檔)送人事室以辦理「工作許可」。 Website: http://person.nchu.edu.tw/regulations.php Contact: (04)22840673 Email: people@dragon.nchu.edu.tw Tags: 人事室, 全職, 工作證, 教師 Categories: 實用資訊, 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