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國際學生
請點選下方項目名稱,便可展開相關說明。
人事 (13)
辦理教師退休,請老師提供戶籍謄本、郵局存簿存摺影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各級教師證書、1吋半身照片。
辦理教師撫卹,請遺屬提供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辦理繼承系統使用之遺族全戶戶籍謄本、 所有繼承人之個人戶籍謄本、領受代表人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郵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土(火)葬證明。
辦理教師延長服務,請依「本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要點」規定辦理。
約用職員於聘僱用期間上班時間內,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致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如因本校業務需要或在不影響其本職工作情形下,得經單位主管同意及專案簽准核可後,得於校內兼任其他相關計畫工作人員,惟至多不得超過二個,兼職酬勞總額不得超過其薪資之百分之四十。
簽到退次數:每日於彈性上、下班時間內各上網簽到退一次,分為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上班簽到時間開始計算滿8小時,始得上網簽退下班。上午9時後簽到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職論。請假、休假或出差,應事先至人事網路資訊系統辦理請假手續並於奉核定後始得離校;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可由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請假手續,但應同時告知單位主管。
人事服務 (13)
辦理教師退休,請老師提供戶籍謄本、郵局存簿存摺影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各級教師證書、1吋半身照片。
辦理教師撫卹,請遺屬提供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辦理繼承系統使用之遺族全戶戶籍謄本、 所有繼承人之個人戶籍謄本、領受代表人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郵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土(火)葬證明。
辦理教師延長服務,請依「本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要點」規定辦理。
約用職員於聘僱用期間上班時間內,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致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如因本校業務需要或在不影響其本職工作情形下,得經單位主管同意及專案簽准核可後,得於校內兼任其他相關計畫工作人員,惟至多不得超過二個,兼職酬勞總額不得超過其薪資之百分之四十。
簽到退次數:每日於彈性上、下班時間內各上網簽到退一次,分為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上班簽到時間開始計算滿8小時,始得上網簽退下班。上午9時後簽到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職論。請假、休假或出差,應事先至人事網路資訊系統辦理請假手續並於奉核定後始得離校;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可由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請假手續,但應同時告知單位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