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國際學生
請點選下方項目名稱,便可展開相關說明。
教學 (7)
一、新進教師應於到校四學期內完成下列規定:
(一)參加十二堂教務處認可之教學知能課程,即發予研修證書。
(二)取得經教務處認可之全英語授課技巧線上課程修業證明。
二、新進教師有下列情形者,得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予以免修:
(一)語言因素。
(二)已修習過EMI相當課程。
(三)具相當教學經驗。
(四)其他特殊表現或事由。
為促進國際化,吸引外國學生來台就學,培養學生具國際觀,鼓勵本校各教學單位推動全英語教學。適用對象:
(一)全英語學位學程學制(含學位學程及系所)。
(二)全英語學分學程。
(三)配合全英語學程所需英語基礎學科及通識課程。
(四)依「國立中興大學英語相關課程類型判定基準」,符合之課程包含一般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General Academic Purposes)、專業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Specific Academic Purposes)及全英語授課課程(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均應全程以英文為之。
(五)經專案小組審查通過之全英語學群。專案小組由國際長、教務長及各院院長組成, 國際長為召集人。
教學相關 (7)
一、新進教師應於到校四學期內完成下列規定:
(一)參加十二堂教務處認可之教學知能課程,即發予研修證書。
(二)取得經教務處認可之全英語授課技巧線上課程修業證明。
二、新進教師有下列情形者,得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予以免修:
(一)語言因素。
(二)已修習過EMI相當課程。
(三)具相當教學經驗。
(四)其他特殊表現或事由。
為促進國際化,吸引外國學生來台就學,培養學生具國際觀,鼓勵本校各教學單位推動全英語教學。適用對象:
(一)全英語學位學程學制(含學位學程及系所)。
(二)全英語學分學程。
(三)配合全英語學程所需英語基礎學科及通識課程。
(四)依「國立中興大學英語相關課程類型判定基準」,符合之課程包含一般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General Academic Purposes)、專業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Specific Academic Purposes)及全英語授課課程(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均應全程以英文為之。
(五)經專案小組審查通過之全英語學群。專案小組由國際長、教務長及各院院長組成, 國際長為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