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國際老師
請點選下方項目名稱,便可展開相關說明。
Facility (3)
教師、博士後研究員,可利用「資通安全通識線上測驗」進行測驗,開放時間:每個月25~30號
通過即可認列通識時數三小時。
相關考試資訊皆有整理在資安認知宣導網。
!!!請留意相關資料有無填寫錯誤,以確保考試權益!!!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五所訂,
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年需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安通識教育訓練
E等公務園相關課程資訊整理網站連結:
資安通識課程(時數課程代碼:522)
亦可至e等公務園搜尋「資安」課程
完成訓練請記得至線上差勤系統進行登錄方為完成(教學網站)
學習時數新申請欄位說明
機構名稱:開課單位
活動名稱:課程名稱
舉辦日期:起訖日請一定要在當年度
認證單位:證書發放平台
課程類別:通識資安 或 專業資安
!!!若為第一次使用e等公務園平台且非公務人員,請使用一般民眾Google+進行註冊!!!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306-747張先生
Please visit the website of the Biotechnology Center at our university, the Lastest News of English version.
https://www.btc.nchu.edu.tw/protein/apply
Click “Register” at the top right corner of the Center’s website.
Useful Information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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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9)
本校外籍教師(或博士後研究員)於到職時,自行至郵局或永豐銀行開戶後,將帳戶資料送至出納組,開戶所需文件:
- 居留證及護照
- 聘函
- 印章
開完戶,請送至出納組辦理帳戶資料登載。
辦理教師退休,請老師提供戶籍謄本、郵局存簿存摺影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各級教師證書、1吋半身照片。
辦理教師撫卹,請遺屬提供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辦理繼承系統使用之遺族全戶戶籍謄本、 所有繼承人之個人戶籍謄本、領受代表人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郵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土(火)葬證明。
辦理教師延長服務,請依「本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要點」規定辦理。
教師(含舊制助教)無須簽到退,新制助教比照公務人員於每日彈性上下班時間內辦理簽到退事宜。如需請假請至線上差勤系統提出申請。
簽到退次數:每日於彈性上、下班時間內各上網簽到退一次,分為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上班簽到時間開始計算滿8小時,始得上網簽退下班。上午9時後簽到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職論。請假、休假或出差,應事先至人事網路資訊系統辦理請假手續並於奉核定後始得離校;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可由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請假手續,但應同時告知單位主管。
老師本人服務每滿一學年,由學校按評定其教學、研究、輔導、服務等成績,成績優良的,老師薪水可以每年加薪一級,並加薪到聘任等級的最高薪級。
借調指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立研究機構、公、民營營利事業機構、財團或社團法人及依人民團體法組織之團體,因業務特殊需要,商借本校教師,以全職至該機關(構)擔任特定之職務或工作者,且於借調期間應辦理留職停薪。
(一)到職作業:教師新聘案通過後,可透過本校「EZ-COME系統」填寫基本資料、列印到職通知單,備齊應繳文件到人事室辦理報到。(二)離職作業:教師辭職、退休核定後,可透過本校「EZ-GO系統」確認離職程序進度,程序全部完成時,由人事室提供離職證明文件。
專任助理不得兼任其他計畫助理或職務,惟計畫經費補助機關(或單位)未限制,且經校內行政程序簽准者,不在此限。
為落實產學合作及配合放寬教師兼職之政策,並兼顧本校專任教師教學研究工作,依教育部「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規定,教師得於不影響教學及本職工作情形下,經單位主管、學校簽准同意後至私人單位或其他機關、學校兼職、兼課。
人事服務 (19)
作業程序:
1.新聘教師:
分有院統籌員額及校統籌員額,新聘申請書先會辦各學院、教務處、人事室後,由各學院辦理著作外審,經三級教評會通過製發聘書並於學期開始前(8/1、2/1)完成報到,後續由人事室向教育部請頒教師證書。
2.升等教師:
由升等(改聘)教師提出申請,經三級教評會通過後製發聘書,並由人事室向教育部請頒教師證書。
1.作業程序:
(1)新聘教師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教師聘任案並完成報到手續;升等教師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升等案。
(2)教師(新聘教師未具該職級教師證書者)至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填寫教師資格送審相關資料。
(3)人事室協助審查資料正確性並辦理教師證書請頒作業。
2.作業期程:
(1)新聘教師:自起聘起3個月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審定通過者,以聘書起聘年月起計。
(2)升等教師:自學期開始3個月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審定通過者,以學期開始年月起計。
類型:
1.全職研究型專案教師
2.全職教學型專案教師
3.全職一般型專案教師
4.全職臨床醫學專案教師
聘任、送審:
1.可比照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定辦理聘任、送審及升等。
2.不送審教師資格之專案教師或不辦理升等之專案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與聘任程序,由各聘任單位組成專案教師暨專案研究人員聘任審議委員會評審通過後,報請校長聘任。委員會置委員至少5人,聘任單位主管為召集人,餘由各聘任單位就有關領域之副教授以上教師推選組成。
本校外籍教師(或博士後研究員)於到職時,自行至郵局或永豐銀行開戶後,將帳戶資料送至出納組,開戶所需文件:
- 居留證及護照
- 聘函
- 印章
開完戶,請送至出納組辦理帳戶資料登載。
請老師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掃描檔、效期內護照掃描檔及大頭照電子檔給各學系承辦人,由本室向教育部申請外籍教師聘僱許可。待許可函核發後,由各學系協助老師申請簽證及居留證。惟各國簽證規定不一,請各學系承辦人事先向外交部確認該國籍教師入境台灣簽證事宜。適用於專兼任教師、專案教師、玉山學者及客座人員。
辦理教師退休,請老師提供戶籍謄本、郵局存簿存摺影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各級教師證書、1吋半身照片。
辦理教師撫卹,請遺屬提供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辦理繼承系統使用之遺族全戶戶籍謄本、 所有繼承人之個人戶籍謄本、領受代表人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郵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土(火)葬證明。
辦理教師延長服務,請依「本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要點」規定辦理。
教師(含舊制助教)無須簽到退,新制助教比照公務人員於每日彈性上下班時間內辦理簽到退事宜。如需請假請至線上差勤系統提出申請。
簽到退次數:每日於彈性上、下班時間內各上網簽到退一次,分為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上班簽到時間開始計算滿8小時,始得上網簽退下班。上午9時後簽到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職論。請假、休假或出差,應事先至人事網路資訊系統辦理請假手續並於奉核定後始得離校;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可由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請假手續,但應同時告知單位主管。
依教師待遇條例及相關規定之採計原則,就教師學經歷證明文件辦理薪級敘定
延攬、留住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辦法(含新進教師、特聘、優聘、講座教授等)
老師本人服務每滿一學年,由學校按評定其教學、研究、輔導、服務等成績,成績優良的,老師薪水可以每年加薪一級,並加薪到聘任等級的最高薪級。
依各類別教師訂定其在聘約存續期間之權利義務
本校延攬國內外有特殊成就之學者專家擔任短期講學、研究工作,提昇本校教學、研究水準。
依據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9條規定:
(一)限期升等期限
1.須於6年內申請升等並獲審查通過,未通過者,不予晉薪。
2.升等年限達2/3時將辦理升等輔導,藉由填寫輔導表件讓系、院主管了解教師升等情形並得視情況提供必要之協助。
3.期限屆滿無法完成升等:設有1年緩衝期,第7年(緩衝期)期滿仍未完成升等者,除不予續聘外,有法定事由者尚得申請延長限期升等期限,或依本校進用專案計畫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聘任辦法第13條規定申請轉任專案教師,1年1聘,至多2年。
(二)延長限期升等期限教師有下列事由得提出延長限期升等期限之申請,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延長:
1.懷孕、生產、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或遭遇重大變故(每次以2年為限)
2.因配偶有懷孕、生產(1年)
3.借調至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構、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者(等同借調年限)
本校為崇敬在教學、研究或行政工作上有卓越貢獻之專任教授,於退休後致聘名譽教授榮銜。
借調指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立研究機構、公、民營營利事業機構、財團或社團法人及依人民團體法組織之團體,因業務特殊需要,商借本校教師,以全職至該機關(構)擔任特定之職務或工作者,且於借調期間應辦理留職停薪。
(一)到職作業:教師新聘案通過後,可透過本校「EZ-COME系統」填寫基本資料、列印到職通知單,備齊應繳文件到人事室辦理報到。(二)離職作業:教師辭職、退休核定後,可透過本校「EZ-GO系統」確認離職程序進度,程序全部完成時,由人事室提供離職證明文件。
專任助理不得兼任其他計畫助理或職務,惟計畫經費補助機關(或單位)未限制,且經校內行政程序簽准者,不在此限。
為落實產學合作及配合放寬教師兼職之政策,並兼顧本校專任教師教學研究工作,依教育部「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規定,教師得於不影響教學及本職工作情形下,經單位主管、學校簽准同意後至私人單位或其他機關、學校兼職、兼課。
住宿 (2)
提供受邀至本校進行短期教學、研究、演講、開會之學者、專家或行政公務人員住宿,所需文件:
1.申請書。
2.邀請學者資料及核准簽陳。

申請資格:
編制人員校內 25 公里內無自宅者,或因調動造成通勤困難並經核准者。
博士後/專案教師/約聘或計畫人員因職務需要須住宿者。
教師及職員申請職務宿舍,所需文件:
1.填妥申請書。
2.積點表。

健康與安全 (13)
一、校園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校長及教師、職員、工友、學生(以下簡稱教職員工生)對學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
二、校園霸凌判定依據(校園霸凌要件):
(一)具有欺負他人的行為。
(二)具有故意傷害意圖。
(三)造成生理或心理上的傷害。
(四)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五)其他經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討論後認定者。
三、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24小時專人接聽,提供諮詢及通報管道。
校醫醫療諮詢服務說明
一、服務目的
為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多元健康諮詢與醫療建議服務,特聘請教學醫院跨專科領域主治醫師共 5 位擔任兼任校醫,依各專科採輪值方式提供定時醫療諮詢服務,協助師生進行初步健康評估、健康問題諮詢及就醫方向建議。
二、服務內容
(一)健康問題諮詢與初步評估。
(二)就醫建議及健康促進諮詢。
(三)必要時提供醫療院所轉介建議。
(四)每日提供 1 個時段之醫師諮詢服務。
(五)醫師諮詢服務時段請參閱下方公告連結。
三、用藥與處方相關規定
(一)依《藥事法》第 50 條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 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
(二)本校校醫服務性質為醫療諮詢,現場不提供藥品。
(三)校醫諮詢時段不開立口服及外用藥物。
四、注意事項
(一)如需進一步診療、檢查或用藥,建議至衛生福利部合格醫療院所就醫。
(二)健諮中心可提供特約醫療院所資訊及相關就醫建議。
學生安全輔導室每日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輪勤 (04) 22870885,協處學生緊急事件。
一、接獲可疑來電時,應謹記「1聽、2掛、3查證」原則,立即掛斷電話,並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切勿依他人指令前往銀行或ATM進行提匯款,以免上當遭騙。
二、該如何防範?將「趨勢科技防詐達人」加為LINE好友、安裝『趨勢科技防詐達人瀏覽器擴充功能』、無使用iMessage可直接關閉、謹記3C原則。
三、如果真的被騙了怎麼辦?備妥受騙相關資料後,向當地警察局報案,或可上網至內政部警政署網站報案,也可以於此查詢案件處理狀況。
申請本人或眷屬健保加保時,請至人事室網頁連結[勞健保申請異動系統]填寫眷屬資料及加保的生效日即可。
編制內教育人員、公務人員、技工工友40歲以上人員,每二年得申請補助。
申請勞保局之相關給付,請至勞保局下載表格填寫後,轉至人事單位蓋章。
據職業災害調查發現多數原因起於「人為因素」。對於人為因素之不安全的動作約佔80%以上,防治對策有賴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推展,以建立安全工作方法與正確衛生觀念,避免職業災害所帶來的損失。
台灣合法吸菸年齡為20歲與合法的飲酒為18歲,且飲酒後嚴禁酒駕。吸菸或飲酒在中興大學是全面禁止的。另外,許多人會接到詐騙電話而導致錢財損失,提醒您絕對不要將任何資訊給任何陌生電話打來詢問您的銀行帳號、密碼、生日或者名字拼音,也不要依照陌生電話的指示回答任何問題或者進行任何銀行業務,即便他們自稱是政府部門、電信或是銀行公司。
您可以進行兩個動作:
選擇1:馬上掛掉電話。
選擇2:詢問他們電話號碼,並在國際詐騙投訴中心做查詢(電話是165,您也可以直接從電話撥打),確認是否為詐騙電話。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 17 條 雇主對在職勞工,應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依年齡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例如:人員現年30歲,已於105年完成新進人員體檢,將會於110年參與本校的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0、31條規定辦理。雇主應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違反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依法應辦理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事項,故施行姙娠工作人員專用之粉紅「好孕車位」及汽機車停車優惠。適用對象:妊娠中(懷孕)、分娩後(產後)未滿一年、分娩後(產後)滿一年仍有在持續哺乳之女性員工。
為建立全校研究場所風險管理制度,以利輔導及管理校內研究空間及人員之職業安全衛生,敬請老師務必撥冗填寫研究場所運作管理系統。本校研究空間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分為:
1.第一類具有高度風險(本校無此類空間);
2.第二類具有中度風險(例如:理、工、農資、生科、獸醫等學院之實(試)驗室);
3.第三類具有低度風險(例如:文、法政、管理學院之研究室或辦公室)。為確認各場所負責人(老師)轄管之研究場所空間及工作者(老師、勞工或學生)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相關規定,並且利於校內管理,請協助更新研究場所運作管理系統),包含以下六大項資料:
(一)研究場所基本資料
(二)辨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三)相關人員資料
(四)技術證照人員資料
(五)校內教育訓練資料
(六)化學品資料。
本校與特定醫院及診所簽訂特約醫療院所契約,提供本校師生於看診掛號費及部分自費醫療項目享有優惠。※若當次看診未出示識別證件正本,則不予折扣。※皆為雙語友善醫院診所
升等 (3)
作業程序:
1.新聘教師:
分有院統籌員額及校統籌員額,新聘申請書先會辦各學院、教務處、人事室後,由各學院辦理著作外審,經三級教評會通過製發聘書並於學期開始前(8/1、2/1)完成報到,後續由人事室向教育部請頒教師證書。
2.升等教師:
由升等(改聘)教師提出申請,經三級教評會通過後製發聘書,並由人事室向教育部請頒教師證書。
1.作業程序:
(1)新聘教師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教師聘任案並完成報到手續;升等教師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升等案。
(2)教師(新聘教師未具該職級教師證書者)至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填寫教師資格送審相關資料。
(3)人事室協助審查資料正確性並辦理教師證書請頒作業。
2.作業期程:
(1)新聘教師:自起聘起3個月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審定通過者,以聘書起聘年月起計。
(2)升等教師:自學期開始3個月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審定通過者,以學期開始年月起計。
依據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9條規定:
(一)限期升等期限
1.須於6年內申請升等並獲審查通過,未通過者,不予晉薪。
2.升等年限達2/3時將辦理升等輔導,藉由填寫輔導表件讓系、院主管了解教師升等情形並得視情況提供必要之協助。
3.期限屆滿無法完成升等:設有1年緩衝期,第7年(緩衝期)期滿仍未完成升等者,除不予續聘外,有法定事由者尚得申請延長限期升等期限,或依本校進用專案計畫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聘任辦法第13條規定申請轉任專案教師,1年1聘,至多2年。
(二)延長限期升等期限教師有下列事由得提出延長限期升等期限之申請,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延長:
1.懷孕、生產、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或遭遇重大變故(每次以2年為限)
2.因配偶有懷孕、生產(1年)
3.借調至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構、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者(等同借調年限)
國際化資源 (4)
為推動國際學術交流,本校接待外賓相關資源包含:短期學人訪問卡(國際處)、校級介紹影片/文宣(秘書室),特約合作旅館(總務處特約廠商)、興大意象禮品(敦煌書局)等。如為校級外賓拜訪,請先聯繫國際事務處學術交流組。
自海外姊妹校或友校之學者及研究人員等,於本校停留時間達七天以上(含七天),由本校專任教職員擔任保證人,即可申請短期學人訪問卡。持本卡得使用本校下列設施:圖書館、無線網路帳號、體育室等設施。

本校訂有「國立中興大學與各大學及研究機構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書處理原則」,締約對象應經選擇及評估,與本校規模相當、有助本校學術發展與提升、共同合作、互惠平等對待為合作前提。合約內容依照合作範圍、項目、層級而有所不同,均需經過校內行政流程審查,通過後開始簽約程序。國際處網站提供有合約範本,如有相關合作案歡迎先與國際處學術交流組接洽。
中興大學國際事務處提供多元招生與生活資源,如國際學生影片、一頁式資訊網站、ASK NCHU雙語平台及多語宣傳品。透過影音與學生見證,協助您快速認識校園與在台生活,並取得清楚友善的申請資訊。這份介紹將幫助您輕鬆掌握所需的招生資源。
國際化資源 (1)
OIAS為了協助外籍新進教師更好地適應中興大學,我們提供了外籍教師聘請助理為期一年的補助款,補助款項為新台幣5000元/月。

圖書館資源 (23)
國立中興大學以農立校,不僅蘊育農業及人文多元文化氣息,也為臺灣農業發展貢獻良多,因此在生命科學、農業資源、理工以及人文社會等學科研究成果成績裴然有目共睹。出版中心成立於 2012 年,由圖書館推動,宗旨為鼓勵本校師生優良教學研究成果,透過學術出版傳遞與分享。未來冀望在出版、行銷等各方面能精益求精,為出版優質學術著作而努力,邁向世界學術頂尖為目標。
為支援本校師生教學、研究、學習、課業討論及正當休閒等需要,圖書館設有多媒體中心,服務宗旨為廣泛蒐集、整理國內外具教育性與知識性之各類視聽資料、桌遊及科技探索等非書產品,同時擁有優良的相關設備空間,以提供全校師生使用。「多媒體創作坊」 提供了開放式的創作區及討論區,讓讀者可進行影音編輯創作及討論互動,可支援手機、桌上型電腦及平板電腦的多媒體影音公播網。
為紀念本校創校百年,展現本校學術能量,本館將1樓影印室前之區域進行空間改造,建置「興傳書房」陳列興大教師約1500本著作,展現教師在學術研究與知識推廣的心血結晶,並於108年11月28日舉行開幕儀式,正式啟用「興傳書房」。
本館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捐贈圖書資料作業要點」處理贈書業務。圖書捐贈者請事先填妥「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贈送圖書資料處理單與圖書清單」,傳送至huitin@dragon.nchu.edu.tw;或至本館借還書櫃臺填妥二份資料並交由櫃臺人員。
本校在職之專任教職員及本校在學之學生,可申請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互借服務,使用權益請參閱說明。
教科書為教師於授課課程時搭配教學之用書,本館特設「教師授課課程教科書」之服務,以提供修習課程之學生參閱使用。讀者可透過「歷年書單」功能瀏覽查詢教科書相關訊息。教科書借期為14天,多媒體教科書借期為5天,並為使更多的同學能閱讀,不提供續借服務。
Turnitin收錄了超過990億公開網頁資訊、18億學生論文報告、8,900多萬篇學術文獻。
Turnitin可以:
★本校師生著作/報告/作業與系統資料庫進行比對
★產出相似文字的百分比率及比對結果報告
★提供作者在論文發表前再確認一次文獻內容品質
★檢視引用文獻是否有所遺漏
教授指定用書是教師視課程需要,開列指定學生閱讀之資源(包含圖書、期刊、多媒體資料、單篇論文、電子資源或教師自行提供資料…等)。
可透過館藏查詢系統之「教授指定用書 」功能瀏覽查詢當學期教指參資訊。
請持學生證至圖書館1樓參考諮詢台或3樓多媒體中心,提供課程名稱、授課老師…等資訊,即可順利借到想要閱讀的教授指定用書。
為使更多的同學能使用教授指定用書,請遵守使用說明。
Open Access(OA 開放取用,或稱開放近用、開放獲取),指將學術資源開放在網路上提供使用者自由取用。可透過不同工具查證是否為OA Journal或掠奪性期刊(Predatory Journal),避免落入投稿陷阱。本校提供各項OA投稿優惠訊息,師生可視需要參考相關說明。
環景導覽服務,手指輕輕滑動,自由遊走圖書館每一個閱讀角落
自習室位於B1,提供本校教職員生使用,開放時間為平日8:00-24:00,假日9:00開館。共160個座位,每個座位配有檯燈、USB孔以及插座。分為A、B、C區,A區部分座位為現場保留席,C區為安靜閱讀區,禁用筆電。請使用自學空間預約系統預約。
提供學生在課堂之外,另一個多元自主學習的空間,鼓勵自我學習、課業討論及課業諮詢輔導、發表練習等活動。
本館設有採編、典閱、參考、數位資源、資訊及校史館組等六組
本館外借場地包括展覽大廳、六樓會議廳、六樓會議室、資訊推廣教室及團體視聽室
圖書館為協助學生學習,規劃建置「數位自造工坊」以支援師生自主學習,導入3D掃描機、光固化3D列印機、3D列印機、八合一多功能熱昇華轉印機及雷射雕刻切割機等設備,期待誘發學生創意思考,更主動、自發的探索知識,進而培養問題解決及創新思考能力,實踐創客自造精神!
本館提供館際複印與館際互借服務,請詳閱以下說明以選擇您所需要的服務。
本服務僅提供本校在校教職員生及辦理校友借書證之讀者使用。
申請前請先參考 文獻傳遞服務要點。
本校自2006年5月起推動學位論文數位化,本系統收錄2006年6月至今超過3.4萬筆學位論文,提供論文上傳、論文瀏覽及檢索服務。
圖書館提供導覽服務,以實地導覽引導參觀圖書館重點樓層,協助使用者瞭解環境、設備與服務。
讀者各身份別使用權益、借閱須知
學籍及課務 (3)
大學部及研究所畢業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需完成圖書館相關作業程序。
非學分華語課程以密集班為主,每年開設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共四季班別,單季課程約為三個月。
上課時間:週一到週五上午九點至十二點。
每期學費:新台幣27,000元,中興大學教職員生及交換生可享學費優惠。
此外,亦開設「華語客製化課程」及「暑期華語營隊」等豐富課程。
為增加學生學習機會,華語中心配合時令安排免費的文化體驗課,如寫春聯、陶藝、古箏彈奏、太極拳等,讓學生藉由多樣化的課程深入體驗中華文化。
請由國立中興大學網頁之首頁,點選【重要連結/興大入口】以帳號及密碼登入後,點選【各系統入口/教務資訊系統】:選擇【課程管理】之功能:
1.【我的開課資料】:填寫教學大綱。為讓學生明瞭教師授課的內容,需上教務資訊系統填寫以下資料:課程簡述、授課內容、學習評量方式、參考書目、課程教材及課程輔導時間等。
2.【歷年授課資料查閱】:提供教師歷年授課資料查詢。
實用資訊 (58)
中興大學於1919年成立之初僅有一門農林學科,至今已發展成為12個學院,並橫跨人文與社會科學、理工科技、農業與醫學三大領域,為國內歷史最悠久,第三大研究型綜合國立大學。興大以百年深耕的成果為基礎,持續開創優勢特色與競爭力,以成為「世界級的頂尖研究型綜合大學」為目標,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中興大學創立於1919年,前身為「臺灣總督府農林專門學校」,歷經多次的整併與改制,1971年改制為國立中興大學,2022年文、農資、理、工、生科、獸醫、管理、法政、電資、醫學、循環經濟研究學院及創產學院等12個學院全數落成。深耕一世紀,迄今已成為全臺歷史最悠久的百年學府。
提供本校重要作業之辦理時程,例:繳費、選課、抵免學分、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及第二專長申請等。
一、校園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校長及教師、職員、工友、學生(以下簡稱教職員工生)對學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
二、校園霸凌判定依據(校園霸凌要件):
(一)具有欺負他人的行為。
(二)具有故意傷害意圖。
(三)造成生理或心理上的傷害。
(四)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五)其他經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討論後認定者。
三、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24小時專人接聽,提供諮詢及通報管道。
校醫醫療諮詢服務說明
一、服務目的
為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多元健康諮詢與醫療建議服務,特聘請教學醫院跨專科領域主治醫師共 5 位擔任兼任校醫,依各專科採輪值方式提供定時醫療諮詢服務,協助師生進行初步健康評估、健康問題諮詢及就醫方向建議。
二、服務內容
(一)健康問題諮詢與初步評估。
(二)就醫建議及健康促進諮詢。
(三)必要時提供醫療院所轉介建議。
(四)每日提供 1 個時段之醫師諮詢服務。
(五)醫師諮詢服務時段請參閱下方公告連結。
三、用藥與處方相關規定
(一)依《藥事法》第 50 條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 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
(二)本校校醫服務性質為醫療諮詢,現場不提供藥品。
(三)校醫諮詢時段不開立口服及外用藥物。
四、注意事項
(一)如需進一步診療、檢查或用藥,建議至衛生福利部合格醫療院所就醫。
(二)健諮中心可提供特約醫療院所資訊及相關就醫建議。
學生安全輔導室每日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輪勤 (04) 22870885,協處學生緊急事件。
一、接獲可疑來電時,應謹記「1聽、2掛、3查證」原則,立即掛斷電話,並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切勿依他人指令前往銀行或ATM進行提匯款,以免上當遭騙。
二、該如何防範?將「趨勢科技防詐達人」加為LINE好友、安裝『趨勢科技防詐達人瀏覽器擴充功能』、無使用iMessage可直接關閉、謹記3C原則。
三、如果真的被騙了怎麼辦?備妥受騙相關資料後,向當地警察局報案,或可上網至內政部警政署網站報案,也可以於此查詢案件處理狀況。
學校餐廳採委外出租管理,由廠商提供餐飲服務自行經營,其中包含自助餐、主題店面、連鎖速食及便利商店,希望能夠成為全校師生與鄰近社區的生活熱點與休閒地標。
本校運動設施管理辦法可供學生了解有關校內所有運動場區(體育館、田徑場、、游泳池、室外籃球場、室外排球場)之借用流程及收費標準,且明確訂定各運動設施的使用原則及注意事項,另外,學期間及寒暑假期間各運動設施的開放時間皆可從本管理辦法中查詢。
為支援本校師生教學研究,圖書館建置網站提供各項館藏資源查詢、讀者服務與即時活動資訊,館藏包括圖書、期刊、電子及數位資源超過200萬種,便利教師及學生查找取用頂尖資源。
國立中興大學以農立校,不僅蘊育農業及人文多元文化氣息,也為臺灣農業發展貢獻良多,因此在生命科學、農業資源、理工以及人文社會等學科研究成果成績裴然有目共睹。出版中心成立於 2012 年,由圖書館推動,宗旨為鼓勵本校師生優良教學研究成果,透過學術出版傳遞與分享。未來冀望在出版、行銷等各方面能精益求精,為出版優質學術著作而努力,邁向世界學術頂尖為目標。
為支援本校師生教學、研究、學習、課業討論及正當休閒等需要,圖書館設有多媒體中心,服務宗旨為廣泛蒐集、整理國內外具教育性與知識性之各類視聽資料、桌遊及科技探索等非書產品,同時擁有優良的相關設備空間,以提供全校師生使用。「多媒體創作坊」 提供了開放式的創作區及討論區,讓讀者可進行影音編輯創作及討論互動,可支援手機、桌上型電腦及平板電腦的多媒體影音公播網。
為紀念本校創校百年,展現本校學術能量,本館將1樓影印室前之區域進行空間改造,建置「興傳書房」陳列興大教師約1500本著作,展現教師在學術研究與知識推廣的心血結晶,並於108年11月28日舉行開幕儀式,正式啟用「興傳書房」。
本館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捐贈圖書資料作業要點」處理贈書業務。圖書捐贈者請事先填妥「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贈送圖書資料處理單與圖書清單」,傳送至huitin@dragon.nchu.edu.tw;或至本館借還書櫃臺填妥二份資料並交由櫃臺人員。
本校在職之專任教職員及本校在學之學生,可申請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互借服務,使用權益請參閱說明。
本校電子郵件信箱僅提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從事公務或學術研究使用。
本校無線網路採用網頁認證連線方式,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可於電子裝備上之無線網路名稱(SSID)選擇「NCHU」,輸入完整的 Email Address 及密碼、帳號即可連線。
本校校園網路使用固定IP位址設定連線使用校園網路。
IP位址申請請先聯繫各單位網管人員,請洽系辦公室。應遵守本國立中興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
本校提供教職員工生Google教育帳號,可使用包含Gmail電子郵件、Google drive雲端硬碟…等多元應用程式服務。
提醒您因Gmail電子郵件並非學校官方帳號,故本校的相關訊息僅會透過校內信箱@nchu.edu.tw以及@mail.nchu.edu.tw聯繫全校教職員工生。
依據教育部「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校內各單位辦理公共或核心業務時,應使用本校官方電子郵件帳號進行收發。
計資中心每年均針對全校性共同需求的軟體進行採購與版本更新。授權軟體使用範圍:除軟體合約特別註明外,僅限於中興大學校園範圍內使用。校園授權軟體之使用必須遵守校園授權之規定並尊重智慧財產權。
本校將重要資訊應用系統藉由單一的入口來統一管理,使用者只需要登入一次,即可進入已整合的資訊應用系統中操作,無需重複登入,同時減少重複登打及減少記憶各系統的帳號與密碼。
興大藝術中心主要負責籌辦藝術展演、文化交流與協助校園空間美化,提升師生藝術感知能力,落實美感教育。中心主要透過專家學者所組成之顧問、評審委員會推薦審議通過,邀請國內外知名藝術家蒞校展出,檔期多以一個月為度,平均每年規劃八場藝文展覽,創作類型不拘,同時配合學校活動與國際交流,舉辦講座、發表會、座談會及工作坊等藝文活動。同時,中心亦擁有完善的收藏室和設備,現今已擁有超過1,500件藝術藏品,並出版典藏輯,用於交流與推廣。
一般垃圾:校園垃圾車採定時定點收集一般廢棄物(含廚餘),清運時間為上班日每日08:20-10:35。
※註:不得使用非透明塑膠袋盛裝垃圾。
資源回收:資源回收車採定時定點收集,清運時間為每週二、五08:20-10:35
→每週二清運餐盒及非紙類(鐵罐、鋁罐、寶特瓶、塑膠容器、可回收之塑膠製品、其他未列舉之資源物類)。
→每週五清運餐盒及紙類。
- 薪資所得扣繳作業程序
- 外僑稅務常見問題Q&A https://oga.nchu.edu.tw/unit-about6/mid/97
申請本人或眷屬健保加保時,請至人事室網頁連結[勞健保申請異動系統]填寫眷屬資料及加保的生效日即可。
編制內教育人員、公務人員、技工工友40歲以上人員,每二年得申請補助。
申請勞保局之相關給付,請至勞保局下載表格填寫後,轉至人事單位蓋章。
教科書為教師於授課課程時搭配教學之用書,本館特設「教師授課課程教科書」之服務,以提供修習課程之學生參閱使用。讀者可透過「歷年書單」功能瀏覽查詢教科書相關訊息。教科書借期為14天,多媒體教科書借期為5天,並為使更多的同學能閱讀,不提供續借服務。
Turnitin收錄了超過990億公開網頁資訊、18億學生論文報告、8,900多萬篇學術文獻。
Turnitin可以:
★本校師生著作/報告/作業與系統資料庫進行比對
★產出相似文字的百分比率及比對結果報告
★提供作者在論文發表前再確認一次文獻內容品質
★檢視引用文獻是否有所遺漏
教授指定用書是教師視課程需要,開列指定學生閱讀之資源(包含圖書、期刊、多媒體資料、單篇論文、電子資源或教師自行提供資料…等)。
可透過館藏查詢系統之「教授指定用書 」功能瀏覽查詢當學期教指參資訊。
請持學生證至圖書館1樓參考諮詢台或3樓多媒體中心,提供課程名稱、授課老師…等資訊,即可順利借到想要閱讀的教授指定用書。
為使更多的同學能使用教授指定用書,請遵守使用說明。
Open Access(OA 開放取用,或稱開放近用、開放獲取),指將學術資源開放在網路上提供使用者自由取用。可透過不同工具查證是否為OA Journal或掠奪性期刊(Predatory Journal),避免落入投稿陷阱。本校提供各項OA投稿優惠訊息,師生可視需要參考相關說明。
環景導覽服務,手指輕輕滑動,自由遊走圖書館每一個閱讀角落
自習室位於B1,提供本校教職員生使用,開放時間為平日8:00-24:00,假日9:00開館。共160個座位,每個座位配有檯燈、USB孔以及插座。分為A、B、C區,A區部分座位為現場保留席,C區為安靜閱讀區,禁用筆電。請使用自學空間預約系統預約。
提供學生在課堂之外,另一個多元自主學習的空間,鼓勵自我學習、課業討論及課業諮詢輔導、發表練習等活動。
本館設有採編、典閱、參考、數位資源、資訊及校史館組等六組
本館外借場地包括展覽大廳、六樓會議廳、六樓會議室、資訊推廣教室及團體視聽室
圖書館為協助學生學習,規劃建置「數位自造工坊」以支援師生自主學習,導入3D掃描機、光固化3D列印機、3D列印機、八合一多功能熱昇華轉印機及雷射雕刻切割機等設備,期待誘發學生創意思考,更主動、自發的探索知識,進而培養問題解決及創新思考能力,實踐創客自造精神!
本館提供館際複印與館際互借服務,請詳閱以下說明以選擇您所需要的服務。
本服務僅提供本校在校教職員生及辦理校友借書證之讀者使用。
申請前請先參考 文獻傳遞服務要點。
本校自2006年5月起推動學位論文數位化,本系統收錄2006年6月至今超過3.4萬筆學位論文,提供論文上傳、論文瀏覽及檢索服務。
圖書館提供導覽服務,以實地導覽引導參觀圖書館重點樓層,協助使用者瞭解環境、設備與服務。
據職業災害調查發現多數原因起於「人為因素」。對於人為因素之不安全的動作約佔80%以上,防治對策有賴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推展,以建立安全工作方法與正確衛生觀念,避免職業災害所帶來的損失。
一、欲申請商標註冊:
本校各單位應備齊商標註冊申請表經產學研鏈結中心受理後,送交商標委員會審查,經審查確有申請註冊之必要者,由產學研鏈結中心代為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請、領證及維護等相關費用由申請單位全額負擔。
二、本校商標使用授權:
欲使用本校標誌及商標者,應獲得本校授權。未經授權而擅自使用者,本校得依商標法及相關規定主張權利、求償並禁止其使用。
(一)非商業使用本校標誌及商標者:
限本校各單位、教職員工生、社團或各地校友會等申請,除名片、公務文書應用免申請外,應備齊非商業使用授權申請表及切結書向產學研鏈結中心申請,經同意授權範圍後使用。
(二)申請商業使用本校標誌及商標者:
應備齊商業使用授權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及計畫書向產學研鏈結中心申請,經商標委員會決議後依授權範圍使用。非校内單位申請,本委員會召開審查之費用由申請者負擔,每一案件審查費用為新台幣兩萬元整,於本校書面通知期限內繳交。
- 各類所得扣繳稅率表
-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依有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每月應扣繳稅額)
- 外僑所得稅率依所提供之最新居留證影本居留天數是否屆滿183天扣繳
- 提供外僑在扣繳所得稅率、年度申報及離境時常見相關問題解答,詳情請洽承辦人
- 出納查詢系統:帳號請以「職員編號」 登入,預設密碼為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 付款查詢系統:個人以「身分證字號」登入,密碼預設為身分證號,初次登入須先更改密碼後再以新的密碼查詢
台灣合法吸菸年齡為20歲與合法的飲酒為18歲,且飲酒後嚴禁酒駕。吸菸或飲酒在中興大學是全面禁止的。另外,許多人會接到詐騙電話而導致錢財損失,提醒您絕對不要將任何資訊給任何陌生電話打來詢問您的銀行帳號、密碼、生日或者名字拼音,也不要依照陌生電話的指示回答任何問題或者進行任何銀行業務,即便他們自稱是政府部門、電信或是銀行公司。
您可以進行兩個動作:
選擇1:馬上掛掉電話。
選擇2:詢問他們電話號碼,並在國際詐騙投訴中心做查詢(電話是165,您也可以直接從電話撥打),確認是否為詐騙電話。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 17 條 雇主對在職勞工,應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依年齡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例如:人員現年30歲,已於105年完成新進人員體檢,將會於110年參與本校的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0、31條規定辦理。雇主應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違反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依法應辦理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事項,故施行姙娠工作人員專用之粉紅「好孕車位」及汽機車停車優惠。適用對象:妊娠中(懷孕)、分娩後(產後)未滿一年、分娩後(產後)滿一年仍有在持續哺乳之女性員工。
為建立全校研究場所風險管理制度,以利輔導及管理校內研究空間及人員之職業安全衛生,敬請老師務必撥冗填寫研究場所運作管理系統。本校研究空間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分為:
1.第一類具有高度風險(本校無此類空間);
2.第二類具有中度風險(例如:理、工、農資、生科、獸醫等學院之實(試)驗室);
3.第三類具有低度風險(例如:文、法政、管理學院之研究室或辦公室)。為確認各場所負責人(老師)轄管之研究場所空間及工作者(老師、勞工或學生)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相關規定,並且利於校內管理,請協助更新研究場所運作管理系統),包含以下六大項資料:
(一)研究場所基本資料
(二)辨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三)相關人員資料
(四)技術證照人員資料
(五)校內教育訓練資料
(六)化學品資料。
師生創業團隊如何申請進駐?
一、確認申請資格創業團隊成員需至少一人為本校老師、學生或畢業五年內之校友,且應為該創業項目之核心成員。具有創意產品原型或創新經營模式,已初步完成創業構想書,或具創業動機並已有得進入商品化之研發成果(專利、know-how)技術團隊。
二、創業團隊代表初步洽談初步洽談,確認申請資格與興創基地進駐空間現況(是否仍有空間)等問題。以上確認無問題,創業團隊即可開始準備申請文件。
創業團隊可派代表先來電或親臨興創基地進行
(一)申請3F「共同工作空間」者:個人申請表、團隊申請表。
(二)申請2F「創業工坊」者:進駐申請商業計畫書。
三、申請文件電子檔寄至興創基地信箱 startup@nchu.edu.tw,收件後進行初步審查。
讀者各身份別使用權益、借閱須知
本校與特定醫院及診所簽訂特約醫療院所契約,提供本校師生於看診掛號費及部分自費醫療項目享有優惠。※若當次看診未出示識別證件正本,則不予折扣。※皆為雙語友善醫院診所
1.請至線上捐款網填寫款單。
2.請依照所選的捐款方式進行繳費。
3.請回傳捐款完成之匯款單至校友中心,俾便查帳。
請至本校生物科技發展中心網站尋找資訊,填寫申請表後,連同樣品一起親送/郵寄至生命科學大樓 9 樓 908 室,詳細資訊敬請參閱:https://www.btc.nchu.edu.tw/protein/apply
進入中心網站右上角點選註冊
專利技轉 (2)
一、依「國立中興大學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二條規定,本校教職員生於在職或在學期間利用本校資源完成之研發成果,其智慧財產權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契約約定外應歸屬本校所有。故教師有研發成果欲進行專利申請時,應依循校內規定至專利技轉組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二、本校專利費用負擔有兩種方案,不同負擔比例,則會影響未來權利金分配比例:
| 專利費用負擔方案 | 研發人員負擔比例 | 學校負擔比例 | 分配研發人員比例(部會成果) |
分配研發人員比例 (非部會成果) |
|
方案一 |
40% |
60% |
32% |
40% |
|
方案二 |
100% |
0% |
64% |
80% |
三、本校僅補助發明專利,相關補助規範注意事項如下:
本校每年可補助,每一研發人員代表三件中華民國專利申請案(方案一)。
申請國外專利費用補助則須符合下列兩點資格
-
- 研發人員代表之研發成果由本校辦理技術移轉金額累計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 專利申請案經二位以上專家書面審查,並經專利技轉推動委員會審查通過。
- 同一申請案,國內外之必要成本負擔方式應相同。
一、技術移轉之權利金分配:
請參閱「國立中興大學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七條,依相關規定進行分配。
本校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管理、維護、運用、推廣所取得之權益收入,扣除依「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必要繳交資助機關之費用後,除法令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比例分配︰
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由研發人員或第三人負擔必要成本者或本校無負擔必要成本者,其分配比例為:研發人員80%,本校20%。
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由本校部分負擔必要成本者,其分配比例為:研發人員40%,本校60%。
同一研發成果對不同對象進行非專屬授權,首次授權收入依本條第一、二款分配,後續授權收入本校分配比例每次遞減10%,惟不得低於20%;後續授權收入發明人分配比例每次遞增10%,惟不得高於80%。
本校研發成果因被違約及侵權所取得之違約金及賠償金,扣除本中心支付聘僱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及專業顧問之費用後,其分配比例為:本校100%。
研發人員因離職、退休或死亡等情事未於本校繼續服務者,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研發人員依本辦法所應得之權益收入,仍依原訂之分配比例分配,研發人員本身無法受領時,由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指定受益人推派代表人受領。
二、教師如何發表及公告研發成果:
教師有研發成果(專利或專門知識know how),可填寫研發成果資料調查表,提供本組於各管道推廣及公告技術,促進技術推廣、交易、合作與媒合。
教學 (7)
本校專任教師每學期每週基本授課時數如下:
一、教授:八小時。
二、副教授:九小時。
三、助理教授:九小時。
四、講師:十小時。
一、新進教師應於到校四學期內完成下列規定:
(一)參加十二堂教務處認可之教學知能課程,即發予研修證書。
(二)取得經教務處認可之全英語授課技巧線上課程修業證明。
二、新進教師有下列情形者,得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予以免修:
(一)語言因素。
(二)已修習過EMI相當課程。
(三)具相當教學經驗。
(四)其他特殊表現或事由。
學習管理系統,每一學期的課程及選課資料會自動同步匯入,教師及學生可在系統內進行教材閱讀、作業繳交與批改、線上測驗評量、討論區、成績公布、訊息公告等學習活動。
授課教師可透過成績上傳系統,上傳學生成績,並提供操作流程之相關說明。
為提昇教師教學及促進學生學習,並培育優秀TA,本校補助校級通識課程與院級(含跨院)學士班基礎學科課程TA,協助課程進行分組討論/習題演練/實驗操作等教學事務。每學期遴選校、院級課程優良TA,獎勵其傑出表現。
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擔任通識課程教學助理之申請方法、作業日程、相關表件、及各種注意事項。
為促進國際化,吸引外國學生來台就學,培養學生具國際觀,鼓勵本校各教學單位推動全英語教學。適用對象:
(一)全英語學位學程學制(含學位學程及系所)。
(二)全英語學分學程。
(三)配合全英語學程所需英語基礎學科及通識課程。
(四)依「國立中興大學英語相關課程類型判定基準」,符合之課程包含一般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General Academic Purposes)、專業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Specific Academic Purposes)及全英語授課課程(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均應全程以英文為之。
(五)經專案小組審查通過之全英語學群。專案小組由國際長、教務長及各院院長組成, 國際長為召集人。
教學相關 (9)
本校專任教師每學期每週基本授課時數如下:
一、教授:八小時。
二、副教授:九小時。
三、助理教授:九小時。
四、講師:十小時。
一、新進教師應於到校四學期內完成下列規定:
(一)參加十二堂教務處認可之教學知能課程,即發予研修證書。
(二)取得經教務處認可之全英語授課技巧線上課程修業證明。
二、新進教師有下列情形者,得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予以免修:
(一)語言因素。
(二)已修習過EMI相當課程。
(三)具相當教學經驗。
(四)其他特殊表現或事由。
學習管理系統,每一學期的課程及選課資料會自動同步匯入,教師及學生可在系統內進行教材閱讀、作業繳交與批改、線上測驗評量、討論區、成績公布、訊息公告等學習活動。
提供授課教師瞭解學生學習狀況、學生學習回饋、反應意見作為改善教學品質提升教學成效之參考。
授課教師可透過成績上傳系統,上傳學生成績,並提供操作流程之相關說明。
為提昇教師教學及促進學生學習,並培育優秀TA,本校補助校級通識課程與院級(含跨院)學士班基礎學科課程TA,協助課程進行分組討論/習題演練/實驗操作等教學事務。每學期遴選校、院級課程優良TA,獎勵其傑出表現。
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擔任通識課程教學助理之申請方法、作業日程、相關表件、及各種注意事項。
函請各一級單位進行教師評鑑,並將教師評鑑結果報校並知會人事室。
為促進國際化,吸引外國學生來台就學,培養學生具國際觀,鼓勵本校各教學單位推動全英語教學。適用對象:
(一)全英語學位學程學制(含學位學程及系所)。
(二)全英語學分學程。
(三)配合全英語學程所需英語基礎學科及通識課程。
(四)依「國立中興大學英語相關課程類型判定基準」,符合之課程包含一般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General Academic Purposes)、專業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Specific Academic Purposes)及全英語授課課程(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均應全程以英文為之。
(五)經專案小組審查通過之全英語學群。專案小組由國際長、教務長及各院院長組成, 國際長為召集人。
校園生活 (10)
中興大學於1919年成立之初僅有一門農林學科,至今已發展成為12個學院,並橫跨人文與社會科學、理工科技、農業與醫學三大領域,為國內歷史最悠久,第三大研究型綜合國立大學。興大以百年深耕的成果為基礎,持續開創優勢特色與競爭力,以成為「世界級的頂尖研究型綜合大學」為目標,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中興大學創立於1919年,前身為「臺灣總督府農林專門學校」,歷經多次的整併與改制,1971年改制為國立中興大學,2022年文、農資、理、工、生科、獸醫、管理、法政、電資、醫學、循環經濟研究學院及創產學院等12個學院全數落成。深耕一世紀,迄今已成為全臺歷史最悠久的百年學府。
提供本校重要作業之辦理時程,例:繳費、選課、抵免學分、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及第二專長申請等。
一般垃圾:校園垃圾車採定時定點收集一般廢棄物(含廚餘),清運時間為上班日每日08:20-10:35。
※註:不得使用非透明塑膠袋盛裝垃圾。
資源回收:資源回收車採定時定點收集,清運時間為每週二、五08:20-10:35
→每週二清運餐盒及非紙類(鐵罐、鋁罐、寶特瓶、塑膠容器、可回收之塑膠製品、其他未列舉之資源物類)。
→每週五清運餐盒及紙類。
除了校內餐廳外,學校周邊也有相當多經濟實惠的餐飲選擇,可參考學生製作之地圖,取得相關資訊。
為服務信仰伊斯蘭教的師生,本校目前設有穆斯林專門禱告室,供學生進行祈禱儀式時使用。校內國際生也組有穆斯林同學會,分享穆斯林在台生活的相關資訊。
學校對老師本人有關權益的措施,如認為違反法令或不當損害老師本人的權益者;或老師本人依法令申請的案件,學校在法令規定的期間內應該要做而不去做的,老師本人如認為損害權益,得提起申訴。
「興大體育學刊」提供體育與運動科學之學術發表機會與溝通管道,每年出版一期。設有審查度,採隨到隨審,歡迎惠賜有關體育與運動科學之論文,本網頁開放取用興大體育學刊之免費電子資源,於網站說明稿件格式規定、投稿流程及提供投稿所需之著作權轉讓書與審查後稿件答辯書檔案。
台灣有4個主要的國際機場,在每個機場航廈的入境大廳中都有長途巴士或是接駁車可以前往台灣高鐵(THSR)的大眾運輸櫃檯。無論選擇哪種方式,請確保您的最終目的地是台中市。台中市區內的大眾交通工具,主要為公車、公共自行車、計程車。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提供有中英文的公車即時動態之網站及app可供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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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 (1)
大學部及研究所畢業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需完成圖書館相關作業程序。
研究 (5)
本校經費核銷係使用線上網站作業,使用者以瀏覽器操作系統,進行經費之請購、報支、購案管理及經費執行狀況查詢等作業。
系統操作方式如下:
1.建立請購系統帳號n請至本校新進人員報到系統(EZ-come)→線上請購項目→勾選所要功能選項→系統自動傳送資料→主計室建立請購系統帳號。
2.取得計畫編號經費動支前請先取得計畫編號,本校各項經費皆以專帳控管設有計畫編號,例如國科會計畫為111BXXXX。若需洽詢主計室服務時,請告知計畫編號,即可找到經費審核同仁。
3.請購案件(採購財物、差旅費等)之申請與報支
請由學校網站→主計室網頁→線上請購連結網址(https://acc93.nch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 或https://acc95.nch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 循環經濟研究學院為https://aceacc.nch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使用帳號密碼登入請購系統(預設密碼以電子郵件通知)。
4.列印支出憑證黏存單:
(1)於請購系統登打完成後請列印支出憑證黏存單,並檢附發票或收據等原始憑證。
(2)購置財產及非消耗品應加會總務處資產經營組,購買圖書會圖書館、購置電腦軟硬體請加會計資中心、集中採購案件均需加會總務處採購組。
(3)報支經費在15萬元以下者由單位主管核章並會辦上述相關單位後送主計室審核,超過15萬元之經費由校長或校長授權代簽人核准。
5.人員薪資及津貼之報支:
請由學校網站→快速連結→個人所得報帳e網登入本校單一簽入帳號密碼後報支。
對研究者來說,如何有效且正確的串接個人學術產出與相關研究活動一直是個很重要的課題。ORCID其目標是解決作者身分識別問題,並有效串聯研究人員和他們的研究活動。
本校教師凡申請任何公款補助在案之學術研究所購進之「研究用書」借閱期限得至研究計畫結束,若計畫結束,仍需繼續使用者,得繼續辦理續借;教師「研究用書」於研究計劃結束或使用期限到期或使用完畢,則應送還本館典藏,供眾閱覽。
一、適用對象:
(一)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於任職期間須完成至少六小時研習;新進人員到職日起一年內完成。
(二)兼任教師及專、兼任研究人員須於聘任檢附至少六小時研習證明。
(三)參與本校研究計畫之其他人員須於計畫執行日或聘任時檢附至少六小時研習證明。
二、採認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一)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二)本校辦理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三)各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辦理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四)全球學術倫理線上課程。
(五)其他有關學術倫理課程。 前項第二至五款課程由主辦單位核發研習證明。
一、「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簡介:從興大入口登入帳密
(一)為能完備及有系統性地蒐集整合本校教師歷年研究、教學、服務等績效,且能獲取即時且詳盡之教師評鑑資料,特建置本系統。
(二)期能透過本系統將本校教師之學術研究績效作更完備的整合,以為學校未來學術研究發展的依據。
(三)該系統可以匯出教師個人績效。nn(四)教師填寫資料齊全之該單位績效統計表更為精確。
(五)本處學術研究績效獎勵及申請學術補助經費申請皆由此系統登入。
二、第一次使用學研網者,須先至個人資料基本維護填寫學術專長,即可使用該系統。
三、請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並從學校首頁重要連結之「興大入口」登入,點選各系統入口之「學術研發服務網」。
研究發展 (16)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主要為學校編制內之專任人員。
二、計畫申請分三類型:
(一)一般型專題研究計畫:依國科會公告為準,受理申請期間約為每年11~12月份。
(二)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教學、研究人員。申請時間同一般型專題研究計畫。惟具計畫主持人資格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並以1件為限。
(三)專案徵求計畫:依國科會專案徵求計畫公告規定。
三、核定經費可依實際需求辦理流用。
四、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應依規定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訓練。
申請人須為本校教學、研究人員或一級行政主管(含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受延攬人分下列三類:
1.講座人員:包含特聘講座及講座教授(限國外科技人才)。
2.客座人員(限國外科技人才)。
3.博士級研究人員:具有博士學位之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
-申請時間:隨到隨審,建議於受延攬人到職日之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提出申請。
1.講座人員、客座人員:依校內學術審查程序審定後予以推薦。
2.博士級研究人員:
(1)參與國科會計畫者:可於申請國科會計畫時一併提出申請,或於國科會計畫申請後或核定後另向國科會個案提出申請。
(2)參與本校自籌經費之科技研究計畫或從事科技管理工作者:可個案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補助期間:
1.講座人員:補助期間以一個月至一年為一期。
2.客座人員:補助期間以三個月至一年為一期。
3.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期間以三個月至一年為原則。
-補助項目:包括教學研究費或研究費、機票費、保險費、薪給差額補助金、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及研究發展費。nn-結案及經費結報:
1.受延攬人應於補助期滿後2個月內將工作報告交由申請人上傳至國科會系統。
2.學校將協助於補助期滿後3個月內向國科會辦理經費結報。
申請人資格:
1. 現任教學或研究人員。
2.參與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會議首日前六週下午3時前送件完成;學校同日下午5時彙送國科會
-發表論文(口頭或海報)且每篇論文僅補助1人;擔任國際重要學術學會理監事或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委員等特殊職務,須出席相關會議,而不發表論文者,準用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生活費、手續費及保險費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且核給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經費者,該計畫主持人不另予補助。
-重度殘障具有證明文件,且須人陪同出席學術會議者,得酌予補助一名隨行看護人員之旅費。
-赴大陸地區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該會議須為國際學術組織主辦,或國際學術組織主辦大陸地區協辦。
-應於返國後一個月內辦理經費結報,並於國科會系統繳交出席國際會議報告及結報金額。
申請人須為本校專任新進教師。
-新進教師係指本校新聘一年以內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但特殊原因致未及申請者,得於到校二年內提出申請。
-至本校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文件須上傳資料如下:
1.精簡計畫書(十頁以內,內容須包含計畫名稱、摘要、背景說明、具體目標、實施方法、預期成果、預算經費)。
2.國科會格式之個人基本資料。
3.獲校外補助計畫核定清單或者院、系補助款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補助之設備費估價單。
-申請截止日:每年三月一日、六月一日及九月一日前。
-補助金額每人最高以三十萬元為原則,但研究表現傑出者得不受此限。nn-經費執行期限:資本門為三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經常門為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申請人資格:
1. 本校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
2.博士後研究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出國前之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 3 月 1日、6 月 1 日、9 月 1 日及 12 月 1 日。
-獲邀出席國際會議擔任 Keynote Speaker、Invited Speaker 或其他重要任務或發表論文者始得申請補助。所發表之論文須以在國立中興大學完成之研究為主,並以國立中興大學名義發表者為限。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補助以不超過下列金額為限:歐洲、非洲及美洲地區補助四萬五千元整;大洋洲地區補助三萬元整;亞洲地區補助二萬元整。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
-出席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國際會議發表論文或擔任其他重要任務者得不受補助次數規範,惟同一會計年度第2次補助案僅補助機票費。
-須優先由執行中計畫內支付出國旅費、或先向校外單位申請經費,若計畫內旅費已用畢或未獲補助者,得向本校提出申請。
-非國際性組織於海峽兩岸三地舉辦之會議不予補助。
本校經費核銷係使用線上網站作業,使用者以瀏覽器操作系統,進行經費之請購、報支、購案管理及經費執行狀況查詢等作業。
系統操作方式如下:
1.建立請購系統帳號n請至本校新進人員報到系統(EZ-come)→線上請購項目→勾選所要功能選項→系統自動傳送資料→主計室建立請購系統帳號。
2.取得計畫編號經費動支前請先取得計畫編號,本校各項經費皆以專帳控管設有計畫編號,例如國科會計畫為111BXXXX。若需洽詢主計室服務時,請告知計畫編號,即可找到經費審核同仁。
3.請購案件(採購財物、差旅費等)之申請與報支
請由學校網站→主計室網頁→線上請購連結網址(https://acc93.nch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 或https://acc95.nch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 循環經濟研究學院為https://aceacc.nch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使用帳號密碼登入請購系統(預設密碼以電子郵件通知)。
4.列印支出憑證黏存單:
(1)於請購系統登打完成後請列印支出憑證黏存單,並檢附發票或收據等原始憑證。
(2)購置財產及非消耗品應加會總務處資產經營組,購買圖書會圖書館、購置電腦軟硬體請加會計資中心、集中採購案件均需加會總務處採購組。
(3)報支經費在15萬元以下者由單位主管核章並會辦上述相關單位後送主計室審核,超過15萬元之經費由校長或校長授權代簽人核准。
5.人員薪資及津貼之報支:
請由學校網站→快速連結→個人所得報帳e網登入本校單一簽入帳號密碼後報支。
對研究者來說,如何有效且正確的串接個人學術產出與相關研究活動一直是個很重要的課題。ORCID其目標是解決作者身分識別問題,並有效串聯研究人員和他們的研究活動。
一、依「國立中興大學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二條規定,本校教職員生於在職或在學期間利用本校資源完成之研發成果,其智慧財產權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契約約定外應歸屬本校所有。故教師有研發成果欲進行專利申請時,應依循校內規定至專利技轉組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二、本校專利費用負擔有兩種方案,不同負擔比例,則會影響未來權利金分配比例:
| 專利費用負擔方案 | 研發人員負擔比例 | 學校負擔比例 | 分配研發人員比例(部會成果) |
分配研發人員比例 (非部會成果) |
|
方案一 |
40% |
60% |
32% |
40% |
|
方案二 |
100% |
0% |
64% |
80% |
三、本校僅補助發明專利,相關補助規範注意事項如下:
本校每年可補助,每一研發人員代表三件中華民國專利申請案(方案一)。
申請國外專利費用補助則須符合下列兩點資格
-
- 研發人員代表之研發成果由本校辦理技術移轉金額累計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 專利申請案經二位以上專家書面審查,並經專利技轉推動委員會審查通過。
- 同一申請案,國內外之必要成本負擔方式應相同。
一、技術移轉之權利金分配:
請參閱「國立中興大學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七條,依相關規定進行分配。
本校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管理、維護、運用、推廣所取得之權益收入,扣除依「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必要繳交資助機關之費用後,除法令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比例分配︰
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由研發人員或第三人負擔必要成本者或本校無負擔必要成本者,其分配比例為:研發人員80%,本校20%。
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由本校部分負擔必要成本者,其分配比例為:研發人員40%,本校60%。
同一研發成果對不同對象進行非專屬授權,首次授權收入依本條第一、二款分配,後續授權收入本校分配比例每次遞減10%,惟不得低於20%;後續授權收入發明人分配比例每次遞增10%,惟不得高於80%。
本校研發成果因被違約及侵權所取得之違約金及賠償金,扣除本中心支付聘僱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及專業顧問之費用後,其分配比例為:本校100%。
研發人員因離職、退休或死亡等情事未於本校繼續服務者,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研發人員依本辦法所應得之權益收入,仍依原訂之分配比例分配,研發人員本身無法受領時,由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指定受益人推派代表人受領。
二、教師如何發表及公告研發成果:
教師有研發成果(專利或專門知識know how),可填寫研發成果資料調查表,提供本組於各管道推廣及公告技術,促進技術推廣、交易、合作與媒合。
服務成績優良者,於退休、資遣、辭職或死亡時,依規定頒給服務獎章。
本校教師凡申請任何公款補助在案之學術研究所購進之「研究用書」借閱期限得至研究計畫結束,若計畫結束,仍需繼續使用者,得繼續辦理續借;教師「研究用書」於研究計劃結束或使用期限到期或使用完畢,則應送還本館典藏,供眾閱覽。
一、適用對象:
(一)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於任職期間須完成至少六小時研習;新進人員到職日起一年內完成。
(二)兼任教師及專、兼任研究人員須於聘任檢附至少六小時研習證明。
(三)參與本校研究計畫之其他人員須於計畫執行日或聘任時檢附至少六小時研習證明。
二、採認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一)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二)本校辦理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三)各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辦理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四)全球學術倫理線上課程。
(五)其他有關學術倫理課程。 前項第二至五款課程由主辦單位核發研習證明。
1.本校專任教師任職前十年內,補助總次數以三次為原則。
2.補助項目以儀器、圖書與電子資源為限,申請補助之項目,應先向校外單位(如教育部、國科會、農委會、衛福部、經濟部等)申請補助。
3.本經費以補助向校外單位申請全額補助,而只獲部分補助經費之差額為優先考量原則。本經費至多與校外單位補助金額相等並以五十萬元為補助上限。
一、目的為提昇本校學術研究水準以輔助校務發展,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建教合作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訂定。
二、補助項目:
1.校內各單位主辦國際或全國性學術會議經費補助。
2.參加對象涵蓋全校師生或校外人士之學術性活動經費補助。
3.國外專家學者在本校從事學術性活動經費補助。
4.期刊論文刊登費補助。
5.本校師生出國發表論文、講學、學術交流活動經費補助。
6.本校與國外學術機關師生研習活動經費補助。
1. 申請對象:本校教師以本校為所屬學術機構產出之前1年度已正式出版學術研究績效(含SCIE論文、SSCI論文、人文社科優良期刊論文、學術專書、專書論文、論文引用表現等)給予獎勵金。
2. 申請期限:依研發處來函公告受理(約每年3月)
3. 申請方式:於本校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申請並列印申請表經主管核章送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4. 審查結果:6月審查並公告核定結果。
一、「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簡介:從興大入口登入帳密
(一)為能完備及有系統性地蒐集整合本校教師歷年研究、教學、服務等績效,且能獲取即時且詳盡之教師評鑑資料,特建置本系統。
(二)期能透過本系統將本校教師之學術研究績效作更完備的整合,以為學校未來學術研究發展的依據。
(三)該系統可以匯出教師個人績效。nn(四)教師填寫資料齊全之該單位績效統計表更為精確。
(五)本處學術研究績效獎勵及申請學術補助經費申請皆由此系統登入。
二、第一次使用學研網者,須先至個人資料基本維護填寫學術專長,即可使用該系統。
三、請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並從學校首頁重要連結之「興大入口」登入,點選各系統入口之「學術研發服務網」。
簽證 (1)
停留者入境後,若有開戶或報稅需求、申報所得稅或申請駕照的人,必須有一個統一證號,可主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 1 組外來人口統一證號 ( 核發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 )。
簽證及住宿 (3)
停留者入境後,若有開戶或報稅需求、申報所得稅或申請駕照的人,必須有一個統一證號,可主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 1 組外來人口統一證號 ( 核發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 )。
提供受邀至本校進行短期教學、研究、演講、開會之學者、專家或行政公務人員住宿,所需文件:
1.申請書。
2.邀請學者資料及核准簽陳。

申請資格:
編制人員校內 25 公里內無自宅者,或因調動造成通勤困難並經核准者。
博士後/專案教師/約聘或計畫人員因職務需要須住宿者。
教師及職員申請職務宿舍,所需文件:
1.填妥申請書。
2.積點表。

聘任 (9)
作業程序:
1.新聘教師:
分有院統籌員額及校統籌員額,新聘申請書先會辦各學院、教務處、人事室後,由各學院辦理著作外審,經三級教評會通過製發聘書並於學期開始前(8/1、2/1)完成報到,後續由人事室向教育部請頒教師證書。
2.升等教師:
由升等(改聘)教師提出申請,經三級教評會通過後製發聘書,並由人事室向教育部請頒教師證書。
1.作業程序:
(1)新聘教師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教師聘任案並完成報到手續;升等教師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升等案。
(2)教師(新聘教師未具該職級教師證書者)至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填寫教師資格送審相關資料。
(3)人事室協助審查資料正確性並辦理教師證書請頒作業。
2.作業期程:
(1)新聘教師:自起聘起3個月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審定通過者,以聘書起聘年月起計。
(2)升等教師:自學期開始3個月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審定通過者,以學期開始年月起計。
類型:
1.全職研究型專案教師
2.全職教學型專案教師
3.全職一般型專案教師
4.全職臨床醫學專案教師
聘任、送審:
1.可比照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定辦理聘任、送審及升等。
2.不送審教師資格之專案教師或不辦理升等之專案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與聘任程序,由各聘任單位組成專案教師暨專案研究人員聘任審議委員會評審通過後,報請校長聘任。委員會置委員至少5人,聘任單位主管為召集人,餘由各聘任單位就有關領域之副教授以上教師推選組成。
請老師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掃描檔、效期內護照掃描檔及大頭照電子檔給各學系承辦人,由本室向教育部申請外籍教師聘僱許可。待許可函核發後,由各學系協助老師申請簽證及居留證。惟各國簽證規定不一,請各學系承辦人事先向外交部確認該國籍教師入境台灣簽證事宜。適用於專兼任教師、專案教師、玉山學者及客座人員。
依教師待遇條例及相關規定之採計原則,就教師學經歷證明文件辦理薪級敘定
延攬、留住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辦法(含新進教師、特聘、優聘、講座教授等)
依各類別教師訂定其在聘約存續期間之權利義務
本校延攬國內外有特殊成就之學者專家擔任短期講學、研究工作,提昇本校教學、研究水準。
本校為崇敬在教學、研究或行政工作上有卓越貢獻之專任教授,於退休後致聘名譽教授榮銜。
補助獎項 (9)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主要為學校編制內之專任人員。
二、計畫申請分三類型:
(一)一般型專題研究計畫:依國科會公告為準,受理申請期間約為每年11~12月份。
(二)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教學、研究人員。申請時間同一般型專題研究計畫。惟具計畫主持人資格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並以1件為限。
(三)專案徵求計畫:依國科會專案徵求計畫公告規定。
三、核定經費可依實際需求辦理流用。
四、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應依規定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訓練。
申請人須為本校教學、研究人員或一級行政主管(含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受延攬人分下列三類:
1.講座人員:包含特聘講座及講座教授(限國外科技人才)。
2.客座人員(限國外科技人才)。
3.博士級研究人員:具有博士學位之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
-申請時間:隨到隨審,建議於受延攬人到職日之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提出申請。
1.講座人員、客座人員:依校內學術審查程序審定後予以推薦。
2.博士級研究人員:
(1)參與國科會計畫者:可於申請國科會計畫時一併提出申請,或於國科會計畫申請後或核定後另向國科會個案提出申請。
(2)參與本校自籌經費之科技研究計畫或從事科技管理工作者:可個案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補助期間:
1.講座人員:補助期間以一個月至一年為一期。
2.客座人員:補助期間以三個月至一年為一期。
3.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期間以三個月至一年為原則。
-補助項目:包括教學研究費或研究費、機票費、保險費、薪給差額補助金、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及研究發展費。nn-結案及經費結報:
1.受延攬人應於補助期滿後2個月內將工作報告交由申請人上傳至國科會系統。
2.學校將協助於補助期滿後3個月內向國科會辦理經費結報。
申請人資格:
1. 現任教學或研究人員。
2.參與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會議首日前六週下午3時前送件完成;學校同日下午5時彙送國科會
-發表論文(口頭或海報)且每篇論文僅補助1人;擔任國際重要學術學會理監事或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委員等特殊職務,須出席相關會議,而不發表論文者,準用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生活費、手續費及保險費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且核給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經費者,該計畫主持人不另予補助。
-重度殘障具有證明文件,且須人陪同出席學術會議者,得酌予補助一名隨行看護人員之旅費。
-赴大陸地區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該會議須為國際學術組織主辦,或國際學術組織主辦大陸地區協辦。
-應於返國後一個月內辦理經費結報,並於國科會系統繳交出席國際會議報告及結報金額。
申請人須為本校專任新進教師。
-新進教師係指本校新聘一年以內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但特殊原因致未及申請者,得於到校二年內提出申請。
-至本校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文件須上傳資料如下:
1.精簡計畫書(十頁以內,內容須包含計畫名稱、摘要、背景說明、具體目標、實施方法、預期成果、預算經費)。
2.國科會格式之個人基本資料。
3.獲校外補助計畫核定清單或者院、系補助款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補助之設備費估價單。
-申請截止日:每年三月一日、六月一日及九月一日前。
-補助金額每人最高以三十萬元為原則,但研究表現傑出者得不受此限。nn-經費執行期限:資本門為三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經常門為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申請人資格:
1. 本校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
2.博士後研究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出國前之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 3 月 1日、6 月 1 日、9 月 1 日及 12 月 1 日。
-獲邀出席國際會議擔任 Keynote Speaker、Invited Speaker 或其他重要任務或發表論文者始得申請補助。所發表之論文須以在國立中興大學完成之研究為主,並以國立中興大學名義發表者為限。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補助以不超過下列金額為限:歐洲、非洲及美洲地區補助四萬五千元整;大洋洲地區補助三萬元整;亞洲地區補助二萬元整。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
-出席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國際會議發表論文或擔任其他重要任務者得不受補助次數規範,惟同一會計年度第2次補助案僅補助機票費。
-須優先由執行中計畫內支付出國旅費、或先向校外單位申請經費,若計畫內旅費已用畢或未獲補助者,得向本校提出申請。
-非國際性組織於海峽兩岸三地舉辦之會議不予補助。
服務成績優良者,於退休、資遣、辭職或死亡時,依規定頒給服務獎章。
1.本校專任教師任職前十年內,補助總次數以三次為原則。
2.補助項目以儀器、圖書與電子資源為限,申請補助之項目,應先向校外單位(如教育部、國科會、農委會、衛福部、經濟部等)申請補助。
3.本經費以補助向校外單位申請全額補助,而只獲部分補助經費之差額為優先考量原則。本經費至多與校外單位補助金額相等並以五十萬元為補助上限。
一、目的為提昇本校學術研究水準以輔助校務發展,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建教合作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訂定。
二、補助項目:
1.校內各單位主辦國際或全國性學術會議經費補助。
2.參加對象涵蓋全校師生或校外人士之學術性活動經費補助。
3.國外專家學者在本校從事學術性活動經費補助。
4.期刊論文刊登費補助。
5.本校師生出國發表論文、講學、學術交流活動經費補助。
6.本校與國外學術機關師生研習活動經費補助。
1. 申請對象:本校教師以本校為所屬學術機構產出之前1年度已正式出版學術研究績效(含SCIE論文、SSCI論文、人文社科優良期刊論文、學術專書、專書論文、論文引用表現等)給予獎勵金。
2. 申請期限:依研發處來函公告受理(約每年3月)
3. 申請方式:於本校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申請並列印申請表經主管核章送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4. 審查結果:6月審查並公告核定結果。
設施 (8)
學校餐廳採委外出租管理,由廠商提供餐飲服務自行經營,其中包含自助餐、主題店面、連鎖速食及便利商店,希望能夠成為全校師生與鄰近社區的生活熱點與休閒地標。
本校運動設施管理辦法可供學生了解有關校內所有運動場區(體育館、田徑場、、游泳池、室外籃球場、室外排球場)之借用流程及收費標準,且明確訂定各運動設施的使用原則及注意事項,另外,學期間及寒暑假期間各運動設施的開放時間皆可從本管理辦法中查詢。
為支援本校師生教學研究,圖書館建置網站提供各項館藏資源查詢、讀者服務與即時活動資訊,館藏包括圖書、期刊、電子及數位資源超過200萬種,便利教師及學生查找取用頂尖資源。
為支援本校師生教學、研究、學習、課業討論及正當休閒等需要,圖書館設有多媒體中心,服務宗旨為廣泛蒐集、整理國內外具教育性與知識性之各類視聽資料、桌遊及科技探索等非書產品,同時擁有優良的相關設備空間,以提供全校師生使用。「多媒體創作坊」 提供了開放式的創作區及討論區,讓讀者可進行影音編輯創作及討論互動,可支援手機、桌上型電腦及平板電腦的多媒體影音公播網。
為紀念本校創校百年,展現本校學術能量,本館將1樓影印室前之區域進行空間改造,建置「興傳書房」陳列興大教師約1500本著作,展現教師在學術研究與知識推廣的心血結晶,並於108年11月28日舉行開幕儀式,正式啟用「興傳書房」。
興大藝術中心主要負責籌辦藝術展演、文化交流與協助校園空間美化,提升師生藝術感知能力,落實美感教育。中心主要透過專家學者所組成之顧問、評審委員會推薦審議通過,邀請國內外知名藝術家蒞校展出,檔期多以一個月為度,平均每年規劃八場藝文展覽,創作類型不拘,同時配合學校活動與國際交流,舉辦講座、發表會、座談會及工作坊等藝文活動。同時,中心亦擁有完善的收藏室和設備,現今已擁有超過1,500件藝術藏品,並出版典藏輯,用於交流與推廣。
請至本校生物科技發展中心網站尋找資訊,填寫申請表後,連同樣品一起親送/郵寄至生命科學大樓 9 樓 908 室,詳細資訊敬請參閱:https://www.btc.nchu.edu.tw/protein/apply
進入中心網站右上角點選註冊
評鑑 (2)
提供授課教師瞭解學生學習狀況、學生學習回饋、反應意見作為改善教學品質提升教學成效之參考。
函請各一級單位進行教師評鑑,並將教師評鑑結果報校並知會人事室。
課程 (2)
非學分華語課程以密集班為主,每年開設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共四季班別,單季課程約為三個月。
上課時間:週一到週五上午九點至十二點。
每期學費:新台幣27,000元,中興大學教職員生及交換生可享學費優惠。
此外,亦開設「華語客製化課程」及「暑期華語營隊」等豐富課程。
為增加學生學習機會,華語中心配合時令安排免費的文化體驗課,如寫春聯、陶藝、古箏彈奏、太極拳等,讓學生藉由多樣化的課程深入體驗中華文化。
請由國立中興大學網頁之首頁,點選【重要連結/興大入口】以帳號及密碼登入後,點選【各系統入口/教務資訊系統】:選擇【課程管理】之功能:
1.【我的開課資料】:填寫教學大綱。為讓學生明瞭教師授課的內容,需上教務資訊系統填寫以下資料:課程簡述、授課內容、學習評量方式、參考書目、課程教材及課程輔導時間等。
2.【歷年授課資料查閱】:提供教師歷年授課資料查詢。
資訊 (14)
本校電子郵件信箱僅提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從事公務或學術研究使用。
本校無線網路採用網頁認證連線方式,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可於電子裝備上之無線網路名稱(SSID)選擇「NCHU」,輸入完整的 Email Address 及密碼、帳號即可連線。
本校校園網路使用固定IP位址設定連線使用校園網路。
IP位址申請請先聯繫各單位網管人員,請洽系辦公室。應遵守本國立中興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
本校提供教職員工生Google教育帳號,可使用包含Gmail電子郵件、Google drive雲端硬碟…等多元應用程式服務。
提醒您因Gmail電子郵件並非學校官方帳號,故本校的相關訊息僅會透過校內信箱@nchu.edu.tw以及@mail.nchu.edu.tw聯繫全校教職員工生。
依據教育部「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校內各單位辦理公共或核心業務時,應使用本校官方電子郵件帳號進行收發。
計資中心每年均針對全校性共同需求的軟體進行採購與版本更新。授權軟體使用範圍:除軟體合約特別註明外,僅限於中興大學校園範圍內使用。校園授權軟體之使用必須遵守校園授權之規定並尊重智慧財產權。
本校將重要資訊應用系統藉由單一的入口來統一管理,使用者只需要登入一次,即可進入已整合的資訊應用系統中操作,無需重複登入,同時減少重複登打及減少記憶各系統的帳號與密碼。
- 薪資所得扣繳作業程序
- 外僑稅務常見問題Q&A https://oga.nchu.edu.tw/unit-about6/mid/97
一、欲申請商標註冊:
本校各單位應備齊商標註冊申請表經產學研鏈結中心受理後,送交商標委員會審查,經審查確有申請註冊之必要者,由產學研鏈結中心代為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請、領證及維護等相關費用由申請單位全額負擔。
二、本校商標使用授權:
欲使用本校標誌及商標者,應獲得本校授權。未經授權而擅自使用者,本校得依商標法及相關規定主張權利、求償並禁止其使用。
(一)非商業使用本校標誌及商標者:
限本校各單位、教職員工生、社團或各地校友會等申請,除名片、公務文書應用免申請外,應備齊非商業使用授權申請表及切結書向產學研鏈結中心申請,經同意授權範圍後使用。
(二)申請商業使用本校標誌及商標者:
應備齊商業使用授權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及計畫書向產學研鏈結中心申請,經商標委員會決議後依授權範圍使用。非校内單位申請,本委員會召開審查之費用由申請者負擔,每一案件審查費用為新台幣兩萬元整,於本校書面通知期限內繳交。
- 各類所得扣繳稅率表
-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依有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每月應扣繳稅額)
- 外僑所得稅率依所提供之最新居留證影本居留天數是否屆滿183天扣繳
- 提供外僑在扣繳所得稅率、年度申報及離境時常見相關問題解答,詳情請洽承辦人
- 出納查詢系統:帳號請以「職員編號」 登入,預設密碼為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 付款查詢系統:個人以「身分證字號」登入,密碼預設為身分證號,初次登入須先更改密碼後再以新的密碼查詢
師生創業團隊如何申請進駐?
一、確認申請資格創業團隊成員需至少一人為本校老師、學生或畢業五年內之校友,且應為該創業項目之核心成員。具有創意產品原型或創新經營模式,已初步完成創業構想書,或具創業動機並已有得進入商品化之研發成果(專利、know-how)技術團隊。
二、創業團隊代表初步洽談初步洽談,確認申請資格與興創基地進駐空間現況(是否仍有空間)等問題。以上確認無問題,創業團隊即可開始準備申請文件。
創業團隊可派代表先來電或親臨興創基地進行
(一)申請3F「共同工作空間」者:個人申請表、團隊申請表。
(二)申請2F「創業工坊」者:進駐申請商業計畫書。
三、申請文件電子檔寄至興創基地信箱 startup@nchu.edu.tw,收件後進行初步審查。
教師、博士後研究員,可利用「資通安全通識線上測驗」進行測驗,開放時間:每個月25~30號
通過即可認列通識時數三小時。
相關考試資訊皆有整理在資安認知宣導網。
!!!請留意相關資料有無填寫錯誤,以確保考試權益!!!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五所訂,
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年需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安通識教育訓練
E等公務園相關課程資訊整理網站連結:
資安通識課程(時數課程代碼:522)
亦可至e等公務園搜尋「資安」課程
完成訓練請記得至線上差勤系統進行登錄方為完成(教學網站)
學習時數新申請欄位說明
機構名稱:開課單位
活動名稱:課程名稱
舉辦日期:起訖日請一定要在當年度
認證單位:證書發放平台
課程類別:通識資安 或 專業資安
!!!若為第一次使用e等公務園平台且非公務人員,請使用一般民眾Google+進行註冊!!!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306-747張先生
請至本校生物科技發展中心網站尋找資訊,填寫申請表後,連同樣品一起親送/郵寄至生命科學大樓 9 樓 908 室,詳細資訊敬請參閱:https://www.btc.nchu.edu.tw/protein/apply
進入中心網站右上角點選註冊
關於 (3)
中興大學於1919年成立之初僅有一門農林學科,至今已發展成為12個學院,並橫跨人文與社會科學、理工科技、農業與醫學三大領域,為國內歷史最悠久,第三大研究型綜合國立大學。興大以百年深耕的成果為基礎,持續開創優勢特色與競爭力,以成為「世界級的頂尖研究型綜合大學」為目標,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中興大學創立於1919年,前身為「臺灣總督府農林專門學校」,歷經多次的整併與改制,1971年改制為國立中興大學,2022年文、農資、理、工、生科、獸醫、管理、法政、電資、醫學、循環經濟研究學院及創產學院等12個學院全數落成。深耕一世紀,迄今已成為全臺歷史最悠久的百年學府。
興大藝術中心主要負責籌辦藝術展演、文化交流與協助校園空間美化,提升師生藝術感知能力,落實美感教育。中心主要透過專家學者所組成之顧問、評審委員會推薦審議通過,邀請國內外知名藝術家蒞校展出,檔期多以一個月為度,平均每年規劃八場藝文展覽,創作類型不拘,同時配合學校活動與國際交流,舉辦講座、發表會、座談會及工作坊等藝文活動。同時,中心亦擁有完善的收藏室和設備,現今已擁有超過1,500件藝術藏品,並出版典藏輯,用於交流與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