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創基地進駐
師生創業團隊如何申請進駐?
一、確認申請資格創業團隊成員需至少一人為本校老師、學生或畢業五年內之校友,且應為該創業項目之核心成員。具有創意產品原型或創新經營模式,已初步完成創業構想書,或具創業動機並已有得進入商品化之研發成果(專利、know-how)技術團隊。二、創業團隊代表初步洽談初步洽談,確認申請資格與興創基地進駐空間現況(是否仍有空間)等問題。以上確認無問題,創業團隊即可開始準備申請文件。
創業團隊可派代表先來電或親臨興創基地進行
(一)申請3F「共同工作空間」者:個人申請表、團隊申請表。
(二)申請2F「創業工坊」者:進駐申請商業計畫書。
三、申請文件電子檔寄至興創基地信箱 startup@nchu.edu.tw,收件後進行初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