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生活

交通資訊(如何到中興)

台灣有4個主要的國際機場,在每個機場航廈的入境大廳中都有長途巴士或是接駁車可以前往台灣高鐵(THSR)的大眾運輸櫃檯。無論選擇哪種方式,請確保您的最終目的地是台中市。台中市區內的大眾交通工具,主要為公車、公共自行車、計程車。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提供有中英文的公車即時動態之網站及app可供查詢。

認識台中及天氣

台中市位於臺灣的中心位置,是南北交通的重要樞紐,終年陽光普照、氣候宜人且年均溫23℃,受評選為「最適合居住的城市」。年平均氣溫為23.3 °C (73.9 °F),最高氣溫會出現在7月和8月,最低氣溫則出現在1月和2月。白天的氣溫常年保持溫暖到炎熱,不過冬季的夜間氣溫會明顯低於夏季和白天。

運動代表隊選拔暨輔導

本校校隊由各隊辦理甄選招收隊員,在參加校隊訓練期間得抵體育正課(入隊第一學期及運動績優生除外),不同運動代表隊身份之選課及其修習年限:

(一)運動績優生:於入學後前三年連續六個學期參加該專項運動代表隊之訓練、活動與比賽或協助推展系上體育活動(需經教練同意),成績及格方可畢業。(自 104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適用此畢業條件),然運動專長項目非本校運動代表隊之項目者,則不受此限,比照一般生修課規定。

(二)一般生:入隊第一學期為訓練觀察期(不列入代表隊正式隊員且須自行上網選修一般體育課程),經教練考核通過者於次學期始可正式加入代表隊,可與一般體育課合併計算,修滿 4 個學期方可畢業。代表隊員必須義務協助辦理體育室舉辦之各項競賽活動。

學生請假

1.學生如有課程未能到課,需依【國立中興大學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假事宜。

2.請假方式可由紙本假單或線上請假系統擇一提出申請(或依教師指定方式辦理)。

3.假單審核:請假日數1-2日由授課教師核定,3-5日由授課教師、導師核定,6-15日由授課教師、導師、系所主管核定,16(含)日以上由授課教師、導師、系所主管、學務長、教務長核定。

興大體育學刊

「興大體育學刊」提供體育與運動科學之學術發表機會與溝通管道,每年出版一期。設有審查度,採隨到隨審,歡迎惠賜有關體育與運動科學之論文,本網頁開放取用興大體育學刊之免費電子資源,於網站說明稿件格式規定、投稿流程及提供投稿所需之著作權轉讓書與審查後稿件答辯書檔案。

教師申訴

學校對老師本人有關權益的措施,如認為違反法令或不當損害老師本人的權益者;或老師本人依法令申請的案件,學校在法令規定的期間內應該要做而不去做的,老師本人如認為損害權益,得提起申訴。

學生獎懲

ⓞ獎勵,分為記嘉獎、小功、大功以及頒發獎 狀、獎章或獎金等六種。
ⓞ懲處,分書面告誡、申誡、小過、大過、定期察看、退學及開除學籍等七種。
ⓞ學生獎懲案件,有關教師及承辦單位,均有建議之權,但應援用相關條款,依照規定程序,簽請校長核准。
ⓞ本校學生之獎懲處理程序,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嘉獎、記小功、申誡、記小過之獎懲建議教師或承辦單位應提供參考資料,由學生事務處會同導師處理。
二、記大功或記大過以上之獎懲,應提獎懲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以學校公告公布。
三、學校獎懲委員會審議有關學生大功、大過以上獎懲時,應通知系所、主管、班級導師及有關人員列席;大過以上之懲處,應通知當事學生列席說明,給予學生陳述與申辯之機會。
四、懲處之決定必須書面並載明主文、事實、理由,並附記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機關。
五、學生受記大功或記大過以上之獎懲,均應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
ⓞ學生在學期間之獎懲紀錄不應取消,但學生初犯本辦法之規定而未達記大過之處分者,得申請銷過。學生銷過實施要點另訂之。
ⓞ休學學生復學後,其原有獎懲,乃屬有效。

學生週會

一、學生週會由大學部一年級參加,由校長主持。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研發長及各院院長共同參加。

二、宣導學校各種政策與規定,提高學生對學校及各院系的瞭解。

畢業典禮

為營造畢業典禮隆重、溫馨氣氛,以畢業主題為活動主軸,期勉同學常秉「誠、樸、精、勤」之校訓,服務社會、貢獻人群;並藉典禮活動,深化感恩情懷,增進師生情感,祝賀莘莘學子習業有成,期使畢業同學帶回師生滿滿的祝福與美好回憶,昂首開展新的人生里程。

學生辦理開戶

本校外籍學生於入學時,自行至金融機構開戶後,將帳戶資料登載至學生撥款局帳號登錄系統(Student Account Registration System),開戶所需文件:
1.居留證及護照
2.入學通知單
3.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