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學生學術論文獎勵金

「學生須為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論文須為發表於 SCIE、SSCI、A&HCI、THCI或TSSCI之學術期刊論文。」
改成「申請人須為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論文須為發表於SCIE(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SSCI(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A&HCI(Art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之完整學術期刊論文(Full Article)。」

學生請假

1.學生如有課程未能到課,需依【國立中興大學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假事宜。

2.請假方式可由紙本假單或線上請假系統擇一提出申請(或依教師指定方式辦理)。

3.假單審核:請假日數1-2日由授課教師核定,3-5日由授課教師、導師核定,6-15日由授課教師、導師、系所主管核定,16(含)日以上由授課教師、導師、系所主管、學務長、教務長核定。

生活助學金

協助行政及教學業務、環境維護、社會服務及其他公共性、公益性及發展性之服務學習活動,週學習時數以8小時為上限,每月不得超過30小時。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者,可申請保障名額。

研究生獎助學金

研究生獎助學金區分獎學金、助學金二種:一、獎學金獎勵入學及在學成績優異或研究表現優良研究生。二、助學金獎助下列類別研究生:(一)參與課程教學實務之教學助理,助學金發放依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辦理。(二)協助行政工作之行政助理,係勞動型兼任助理性質,助學金發放依本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獎助學金之發給,新生自九月起至翌年七月止,舊生自八月起至翌年七月止。系、所、學位學程各研究生之獎學金及助學金金額得每月調整一次。各系、所、學位學程應訂定研究生獎助學金審核辦法並組織審核委員會,審核該系、所、學位學程研究生獎助學金之申請及分配事宜。

研究生兼任行政助理助學金

協助行政工作之行政助理,是勞動型兼任助理性質,助學金資格與金額依各系辦法辦理。研究生協助校內行政工作等相關事宜不力,或觸犯校規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將限制申請或停撥助學金。助學金之發給,新生自九月起至翌年七月止,舊生自八月起至翌年七月止。

學生獎懲

ⓞ獎勵,分為記嘉獎、小功、大功以及頒發獎 狀、獎章或獎金等六種。
ⓞ懲處,分書面告誡、申誡、小過、大過、定期察看、退學及開除學籍等七種。
ⓞ學生獎懲案件,有關教師及承辦單位,均有建議之權,但應援用相關條款,依照規定程序,簽請校長核准。
ⓞ本校學生之獎懲處理程序,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嘉獎、記小功、申誡、記小過之獎懲建議教師或承辦單位應提供參考資料,由學生事務處會同導師處理。
二、記大功或記大過以上之獎懲,應提獎懲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以學校公告公布。
三、學校獎懲委員會審議有關學生大功、大過以上獎懲時,應通知系所、主管、班級導師及有關人員列席;大過以上之懲處,應通知當事學生列席說明,給予學生陳述與申辯之機會。
四、懲處之決定必須書面並載明主文、事實、理由,並附記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機關。
五、學生受記大功或記大過以上之獎懲,均應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
ⓞ學生在學期間之獎懲紀錄不應取消,但學生初犯本辦法之規定而未達記大過之處分者,得申請銷過。學生銷過實施要點另訂之。
ⓞ休學學生復學後,其原有獎懲,乃屬有效。

學生週會

一、學生週會由大學部一年級參加,由校長主持。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研發長及各院院長共同參加。

二、宣導學校各種政策與規定,提高學生對學校及各院系的瞭解。

畢業典禮

為營造畢業典禮隆重、溫馨氣氛,以畢業主題為活動主軸,期勉同學常秉「誠、樸、精、勤」之校訓,服務社會、貢獻人群;並藉典禮活動,深化感恩情懷,增進師生情感,祝賀莘莘學子習業有成,期使畢業同學帶回師生滿滿的祝福與美好回憶,昂首開展新的人生里程。

興大生活(學生社團簡介)

本校學生社團及自治團體區分成自治性、音樂性、技藝性、學術性、藝術性、宗教性、體育性、服務性及聯誼性等九大性質,112學年度第2學期共計87個正式社團、48個自治團體及6個預備性社團。

學生班級輔導服務

一、 服務說明:班級輔導是由專業講師帶領探索型、發展型的主題活動,透過不同主題,協助參與者從中發覺自己的想法、價值與人生態度等,如您有興趣,請以班級為單位透過導師或同學申請本服務。

二、 申請流程:

1.至健康及諮商中心網頁下載班級輔導申請表。

2.將申請表寄至本中心信箱:counsel@nchu.edu.tw

3.請於20天前申請,預約後3個工作天內承辦人將以電話或E-mail方式聯絡,詳細確認細節。

4.班級輔導預約日前3天,承辦人與申請人再次確認班級輔導內容與行前準備。

5.填寫回饋表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