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對象:本校教師以本校為所屬學術機構產出之前1年度已正式出版學術研究績效(含SCIE論文、SSCI論文、人文社科優良期刊論文、學術專書、專書論文、論文引用表現等)給予獎勵金。nn2. 申請期限:依研發處來函公告受理(約每年3月)nn3. 申請方式:於本校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申請並列印申請表經主管核章送研發處學術發展組nn4. 審查結果:6月審查並公告核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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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
補助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