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研究計畫經費 -國科會延攬客座人才相關規定

申請人須為本校教學、研究人員或一級行政主管(含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受延攬人分下列三類:

1.講座人員:包含特聘講座及講座教授(限國外科技人才)。

2.客座人員(限國外科技人才)。

3.博士級研究人員:具有博士學位之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

-申請時間:隨到隨審,建議於受延攬人到職日之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提出申請。

1.講座人員、客座人員:依校內學術審查程序審定後予以推薦。

2.博士級研究人員:

(1)參與國科會計畫者:可於申請國科會計畫時一併提出申請,或於國科會計畫申請後或核定後另向國科會個案提出申請。

(2)參與本校自籌經費之科技研究計畫或從事科技管理工作者:可個案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補助期間:

1.講座人員:補助期間以一個月至一年為一期。

2.客座人員:補助期間以三個月至一年為一期。

3.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期間以三個月至一年為原則。

-補助項目:包括教學研究費或研究費、機票費、保險費、薪給差額補助金、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及研究發展費。

-結案及經費結報:

1.受延攬人應於補助期滿後2個月內將工作報告交由申請人上傳至國科會系統。

2.學校將協助於補助期滿後3個月內向國科會辦理經費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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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ct: 
04-22840205#706(NSTC計畫)/04-22840550#303(客座人才)
Email: 
changhc@nchu.edu.tw(NSTC計畫)/liyingyang@dragon.nchu.edu.tw(客座人才)
Tags: 全職, 教師, 研發處, 補助獎項
Categories: 研究發展, 補助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