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國際博士後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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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 (3)
申請人資格:
1. 現任教學或研究人員。
2.參與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會議首日前六週下午3時前送件完成;學校同日下午5時彙送國科會
-發表論文(口頭或海報)且每篇論文僅補助1人;擔任國際重要學術學會理監事或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委員等特殊職務,須出席相關會議,而不發表論文者,準用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生活費、手續費及保險費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且核給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經費者,該計畫主持人不另予補助。
-重度殘障具有證明文件,且須人陪同出席學術會議者,得酌予補助一名隨行看護人員之旅費。
-赴大陸地區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該會議須為國際學術組織主辦,或國際學術組織主辦大陸地區協辦。
-應於返國後一個月內辦理經費結報,並於國科會系統繳交出席國際會議報告及結報金額。
申請人資格:
1. 本校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
2.博士後研究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出國前之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 3 月 1日、6 月 1 日、9 月 1 日及 12 月 1 日。
-獲邀出席國際會議擔任 Keynote Speaker、Invited Speaker 或其他重要任務或發表論文者始得申請補助。所發表之論文須以在國立中興大學完成之研究為主,並以國立中興大學名義發表者為限。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補助以不超過下列金額為限:歐洲、非洲及美洲地區補助四萬五千元整;大洋洲地區補助三萬元整;亞洲地區補助二萬元整。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
-出席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國際會議發表論文或擔任其他重要任務者得不受補助次數規範,惟同一會計年度第2次補助案僅補助機票費。
-須優先由執行中計畫內支付出國旅費、或先向校外單位申請經費,若計畫內旅費已用畢或未獲補助者,得向本校提出申請。
-非國際性組織於海峽兩岸三地舉辦之會議不予補助。
1. 申請對象:本校教師以本校為所屬學術機構產出之前1年度已正式出版學術研究績效(含SCIE論文、SSCI論文、人文社科優良期刊論文、學術專書、專書論文、論文引用表現等)給予獎勵金。
2. 申請期限:依研發處來函公告受理(約每年3月)
3. 申請方式:於本校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申請並列印申請表經主管核章送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4. 審查結果:6月審查並公告核定結果。
補助獎項 (3)
申請人資格:
1. 現任教學或研究人員。
2.參與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會議首日前六週下午3時前送件完成;學校同日下午5時彙送國科會
-發表論文(口頭或海報)且每篇論文僅補助1人;擔任國際重要學術學會理監事或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委員等特殊職務,須出席相關會議,而不發表論文者,準用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生活費、手續費及保險費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且核給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經費者,該計畫主持人不另予補助。
-重度殘障具有證明文件,且須人陪同出席學術會議者,得酌予補助一名隨行看護人員之旅費。
-赴大陸地區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該會議須為國際學術組織主辦,或國際學術組織主辦大陸地區協辦。
-應於返國後一個月內辦理經費結報,並於國科會系統繳交出席國際會議報告及結報金額。
申請人資格:
1. 本校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
2.博士後研究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出國前之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 3 月 1日、6 月 1 日、9 月 1 日及 12 月 1 日。
-獲邀出席國際會議擔任 Keynote Speaker、Invited Speaker 或其他重要任務或發表論文者始得申請補助。所發表之論文須以在國立中興大學完成之研究為主,並以國立中興大學名義發表者為限。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補助以不超過下列金額為限:歐洲、非洲及美洲地區補助四萬五千元整;大洋洲地區補助三萬元整;亞洲地區補助二萬元整。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
-出席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國際會議發表論文或擔任其他重要任務者得不受補助次數規範,惟同一會計年度第2次補助案僅補助機票費。
-須優先由執行中計畫內支付出國旅費、或先向校外單位申請經費,若計畫內旅費已用畢或未獲補助者,得向本校提出申請。
-非國際性組織於海峽兩岸三地舉辦之會議不予補助。
1. 申請對象:本校教師以本校為所屬學術機構產出之前1年度已正式出版學術研究績效(含SCIE論文、SSCI論文、人文社科優良期刊論文、學術專書、專書論文、論文引用表現等)給予獎勵金。
2. 申請期限:依研發處來函公告受理(約每年3月)
3. 申請方式:於本校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申請並列印申請表經主管核章送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4. 審查結果:6月審查並公告核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