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國際博士後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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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及課務 (1)
體育課程採興趣選項教學,每學期僅能修一門體育課,且日間部學士班與進修部學士班不得互選體育課,請依照課務組規定之時程於教務系統選課。111學年度起之新生體育畢業條件為2學期,超修的體育課程依各學系(程)畢業明細條件規定至多可採計2學分。另開設「適應體育」班級供無法選修興趣選項體育課之同學修習。轉學生、重考生或經本校核准到國內外學校修畢體育課程之在校學生得申請抵免體育學分,抵免申請時間請依學校規定期程辦理。體育課穿著、部分課程課堂規定請詳閱選課注意事項。
實用資訊 (1)
校園生活 (2)
本校校隊由各隊辦理甄選招收隊員,在參加校隊訓練期間得抵體育正課(入隊第一學期及運動績優生除外),不同運動代表隊身份之選課及其修習年限:
(一)運動績優生:於入學後前三年連續六個學期參加該專項運動代表隊之訓練、活動與比賽或協助推展系上體育活動(需經教練同意),成績及格方可畢業。(自 104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適用此畢業條件),然運動專長項目非本校運動代表隊之項目者,則不受此限,比照一般生修課規定。
(二)一般生:入隊第一學期為訓練觀察期(不列入代表隊正式隊員且須自行上網選修一般體育課程),經教練考核通過者於次學期始可正式加入代表隊,可與一般體育課合併計算,修滿 4 個學期方可畢業。代表隊員必須義務協助辦理體育室舉辦之各項競賽活動。
設施 (1)
課程 (1)
體育課程採興趣選項教學,每學期僅能修一門體育課,且日間部學士班與進修部學士班不得互選體育課,請依照課務組規定之時程於教務系統選課。111學年度起之新生體育畢業條件為2學期,超修的體育課程依各學系(程)畢業明細條件規定至多可採計2學分。另開設「適應體育」班級供無法選修興趣選項體育課之同學修習。轉學生、重考生或經本校核准到國內外學校修畢體育課程之在校學生得申請抵免體育學分,抵免申請時間請依學校規定期程辦理。體育課穿著、部分課程課堂規定請詳閱選課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