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

校內獎補助經費 -校內補助教師、博後研究員出席國際會議

申請人資格:

1. 本校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

2.博士後研究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出國前之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 3 月 1日、6 月 1 日、9 月 1 日及 12 月 1 日。

-獲邀出席國際會議擔任 Keynote Speaker、Invited Speaker 或其他重要任務或發表論文者始得申請補助。所發表之論文須以在國立中興大學完成之研究為主,並以國立中興大學名義發表者為限。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補助以不超過下列金額為限:歐洲、非洲及美洲地區補助四萬五千元整;大洋洲地區補助三萬元整;亞洲地區補助二萬元整。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

-出席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國際會議發表論文或擔任其他重要任務者得不受補助次數規範,惟同一會計年度第2次補助案僅補助機票費。

-須優先由執行中計畫內支付出國旅費、或先向校外單位申請經費,若計畫內旅費已用畢或未獲補助者,得向本校提出申請。

-非國際性組織於海峽兩岸三地舉辦之會議不予補助。

校內獎補助經費 -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

申請人須為本校在學博、碩士班研究生。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4.校外補助單位核定公函影本。

-出國前或收到校外單位核定公函後最近一次收件截止日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 3 月 1日、6 月 1 日、9 月 1 日及 12 月 1 日。

-需有發表論文(口頭或海報)且每篇論文只補助1人。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及註冊費,補助金額:亞洲地區補助一萬元整;非亞洲地區補助二萬元整。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

-應先向校外單位申請,未獲補助再提送校內申請。

-須為國際組織所舉辦之會議且舉辦地點不在台灣,由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組織主辦之國際會議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