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

校內獎補助經費 -中興補助新進教師教學及研究經費補助

申請人須為本校專任新進教師。

-新進教師係指本校新聘一年以內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但特殊原因致未及申請者,得於到校二年內提出申請。

-至本校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文件須上傳資料如下:

1.精簡計畫書(十頁以內,內容須包含計畫名稱、摘要、背景說明、具體目標、實施方法、預期成果、預算經費)。

2.國科會格式之個人基本資料。

3.獲校外補助計畫核定清單或者院、系補助款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補助之設備費估價單。

-申請截止日:每年三月一日、六月一日及九月一日前。

-補助金額每人最高以三十萬元為原則,但研究表現傑出者得不受此限。nn-經費執行期限:資本門為三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經常門為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校內獎補助經費 -校內補助教師、博後研究員出席國際會議

申請人資格:

1. 本校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

2.博士後研究員。

-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

1.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申請人應於出國前之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 3 月 1日、6 月 1 日、9 月 1 日及 12 月 1 日。

-獲邀出席國際會議擔任 Keynote Speaker、Invited Speaker 或其他重要任務或發表論文者始得申請補助。所發表之論文須以在國立中興大學完成之研究為主,並以國立中興大學名義發表者為限。

-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註冊費;補助以不超過下列金額為限:歐洲、非洲及美洲地區補助四萬五千元整;大洋洲地區補助三萬元整;亞洲地區補助二萬元整。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

-出席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國際會議發表論文或擔任其他重要任務者得不受補助次數規範,惟同一會計年度第2次補助案僅補助機票費。

-須優先由執行中計畫內支付出國旅費、或先向校外單位申請經費,若計畫內旅費已用畢或未獲補助者,得向本校提出申請。

-非國際性組織於海峽兩岸三地舉辦之會議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