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

校外研究計畫經費 -國科會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

申請人須為非在職專班之在學博、碩士班研究生。nn-線上申請,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nn1.申請表。nn2.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nn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nn4.指導教授推薦函(註明外語能力並簽名) 。nn-申請人應於會議首日所屬月份之前一個月之首日下午3時送件完成;學校同日下午5時彙送國科會。nn-需有發表論文(口頭或海報)且每篇論文僅補助1人。nn-補助項目包含機票費及註冊費。nn-補助案屬專款專用,除註銷外,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線上變更申請。非經國科會核准,不得任意變更。nn-赴大陸地區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該會議須為國際學術組織主辦,或國際學術組織主辦大陸地區協辦。nn-每年補助1次,當年度已獲補助,不得再以其他學術身分申請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之補助。nn-應於會議結束後十五日內於國科會系統繳交出席國際會議報告及結報金額,並辦理經費核銷。

校外研究計畫經費 –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主要為學校編制內之專任人員。nn二、計畫申請分三類型:nn(一)一般型專題研究計畫:依國科會公告為準,受理申請期間約為每年11~12月份。nn(二)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教學、研究人員。申請時間同一般型專題研究計畫。惟具計畫主持人資格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並以1件為限。nn(三)專案徵求計畫:依國科會專案徵求計畫公告規定。nn三、核定經費可依實際需求辦理流用。nn四、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應依規定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