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申訴
本校學生遇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可向學校提出申訴申請、法律諮詢、諮商輔導等服務。
本校學生遇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可向學校提出申訴申請、法律諮詢、諮商輔導等服務。
一、校園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校長及教師、職員、工友、學生(以下簡稱教職員工生)對學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
二、校園霸凌判定依據(校園霸凌要件):
(一)具有欺負他人的行為。
(二)具有故意傷害意圖。
(三)造成生理或心理上的傷害。
(四)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五)其他經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討論後認定者。
三、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24小時專人接聽,提供諮詢及通報管道。
一、 爲提供本校師生及全體教職員工生之多元醫療諮詢,聘請教學醫院主任及主治醫師共 5 位兼任校醫,每日一個時段提供最佳諮詢服務。
二、 醫師諮詢服務時段請見下方連結。
三、 依照藥事法相關規定,本校醫師僅提供醫療諮詢服務,不得開立口服及外用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