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缺勤、請假規定 -計畫人員
博士後研究員及專任助理比照職員彈性上、下班,每日上班時間至少須滿9小時(含中午1小時)。專任計畫人員簽到、退方式以個人IP位址作簽到、退;兼任計畫工作人員簽到、退應使用本校出勤紀錄系統,確實依工作時間簽到、退。
博士後研究員及專任助理比照職員彈性上、下班,每日上班時間至少須滿9小時(含中午1小時)。專任計畫人員簽到、退方式以個人IP位址作簽到、退;兼任計畫工作人員簽到、退應使用本校出勤紀錄系統,確實依工作時間簽到、退。
服務成績優良者,於退休、資遣、辭職或死亡時,依規定頒給服務獎章。
學校對老師本人有關權益的措施,如認為違反法令或不當損害老師本人的權益者;或老師本人依法令申請的案件,學校在法令規定的期間內應該要做而不去做的,老師本人如認為損害權益,得提起申訴。
申請本人或眷屬健保加保時,請至人事室網頁連結[勞健保申請異動系統]填寫眷屬資料及加保的生效日即可。
作業程序:
1.新聘教師:
分有院統籌員額及校統籌員額,新聘申請書先會辦各學院、教務處、人事室後,由各學院辦理著作外審,經三級教評會通過製發聘書並於學期開始前(8/1、2/1)完成報到,後續由人事室向教育部請頒教師證書。
2.升等教師:
由升等(改聘)教師提出申請,經三級教評會通過後製發聘書,並由人事室向教育部請頒教師證書。
1.作業程序:
(1)新聘教師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教師聘任案並完成報到手續;升等教師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升等案。
(2)教師(新聘教師未具該職級教師證書者)至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填寫教師資格送審相關資料。
(3)人事室協助審查資料正確性並辦理教師證書請頒作業。
2.作業期程:
(1)新聘教師:自起聘起3個月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審定通過者,以聘書起聘年月起計。
(2)升等教師:自學期開始3個月內報教育部審查,經審定通過者,以學期開始年月起計。
類型:
1.全職研究型專案教師
2.全職教學型專案教師
3.全職一般型專案教師
4.全職臨床醫學專案教師
聘任、送審:
1.可比照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定辦理聘任、送審及升等。
2.不送審教師資格之專案教師或不辦理升等之專案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與聘任程序,由各聘任單位組成專案教師暨專案研究人員聘任審議委員會評審通過後,報請校長聘任。委員會置委員至少5人,聘任單位主管為召集人,餘由各聘任單位就有關領域之副教授以上教師推選組成。
作業程序:
1.校內聘任申請:
(1)至計畫人員EZ-Come系統(https://psf.nchu.edu.tw/EZcome/)辦理計畫專任助理/博士後研究員聘任申請,以校內計畫編號與申請人居留證號進行註冊,取得預設帳號密碼後,即可登入進行聘任作業。
(2)登入系統,確認聘任須知、填寫基本資料等,並上傳應繳文件(如:居留證、工作許可函等)完成後送出,並可透過進度查詢檢視目前流程。
(3)聘任案應於到職日當日下午15時前請計畫主持人審核完畢後送出,以利於當日辦理勞、健保加保程序。
2.工作許可申請:
學術研究類,需向勞動部提出申請。請至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Control?function=IndexPage)辦理,申請文件可參見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A11.學術研究工作-應備文件、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