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兼職、兼課規定 -契約進用職員

約用職員於聘僱用期間上班時間內,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致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如因本校業務需要或在不影響其本職工作情形下,得經單位主管同意及專案簽准核可後,得於校內兼任其他相關計畫工作人員,惟至多不得超過二個,兼職酬勞總額不得超過其薪資之百分之四十。

出缺勤、請假規定

教師(含舊制助教)無須簽到退,新制助教比照公務人員於每日彈性上下班時間內辦理簽到退事宜。如需請假請至線上差勤系統提出申請。

教師辦理開戶

本校外籍教師(或博士後研究員)於到職時,自行至郵局或永豐銀行開戶後,將帳戶資料送至出納組,開戶所需文件:

  1. 居留證及護照
  2. 聘函
  3. 印章
    開完戶,請送至出納組辦理帳戶資料登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