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出缺勤、請假規定 -計畫人員

博士後研究員及專任助理比照職員彈性上、下班,每日上班時間至少須滿9小時(含中午1小時)。專任計畫人員簽到、退方式以個人IP位址作簽到、退;兼任計畫工作人員簽到、退應使用本校出勤紀錄系統,確實依工作時間簽到、退。

退休、撫卹、延長服務

辦理教師退休,請老師提供戶籍謄本、郵局存簿存摺影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各級教師證書、1吋半身照片。

辦理教師撫卹,請遺屬提供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辦理繼承系統使用之遺族全戶戶籍謄本、 所有繼承人之個人戶籍謄本、領受代表人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郵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土(火)葬證明。

辦理教師延長服務,請依「本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要點」規定辦理。

教師辦理開戶

本校外籍教師(或博士後研究員)於到職時,自行至郵局或永豐銀行開戶後,將帳戶資料送至出納組,開戶所需文件:

  1. 居留證及護照
  2. 聘函
  3. 印章
    開完戶,請送至出納組辦理帳戶資料登載。